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如果骨折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构成轻伤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施害者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以刑事责任促进民事赔偿最快捷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公安等机关可以帮你们调解,民事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到位的话,达成双方和解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不移送(轻伤害案件不告诉不受理)、不起诉其故意伤害。当然如果你自己对此事也有过错(先动手)也可能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比如说30%,减轻你同学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请自己对照或让医院或报案让公安对照(一)2节趾骨骨折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二)缺失1个趾节;(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请自己对照或让医院或报案让公安对照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打架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有什么内容?打架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有什么内容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一、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 抚养 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 丧葬费 、 死亡赔偿金 ,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 侵权行为 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二、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 诉讼 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三、误工费的赔偿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 法医鉴定 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 工资 、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四、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 退休 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 (1) 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 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五、护理费的赔偿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六、交通费、住宿费的赔偿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标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侯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的赔偿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八、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的赔偿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 丧失劳动能力 的程度分为十级。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其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的生活补且费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生活补助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九、丧葬费的赔偿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亡赔偿金,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二年。死者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十年。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者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自定残之月起,赔偿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少于一年。 十、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的赔偿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 扶养 、 赡养 、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打架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的有关内容就是上面的文章所叙述的,对于打架的伤残鉴定标准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非常的明确的,我们可以对照着来看自己的 伤残等级 。对于赔偿方面规定的赔偿内容也是非常的多的,所以说打架不可取,要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六级是轻度智能损伤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三肢瘫肌力4级,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截瘫。面部瘢痕,植皮。赔偿为数额为本人十四个月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和本人百分之六十工资的伤残津贴。
法律依据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伤情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根据受伤人员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的伤残状况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以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被打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