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2001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6万人。
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共造成10.6万人死亡,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的人数已达300人(注:每5分钟有一人死于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来源:中国新闻社)
2002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
2002年,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3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4万人
2003年全国公安部门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这些事故造成1043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去年,在机动车增长1674万辆、道路增加4.6万公里的情况下,全国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出现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了10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其中“非典”期间事故下降明显。(来源:京华时报)
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4万人
2004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9.4万人,居世界第一。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最重要的影响因素。2004年因驾驶员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到了总数的87.4%和90.6%。(来源:新华网)
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8738人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来源:新华社)
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万车死亡率为6.2。
2007年上半年
20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9万起,造成3.7万人死亡、18.9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4亿元。超速行驶仍是机动车肇事的主要原因。
200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3484人
由于奥运期间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200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3484人,同比下降10%。
2009年,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其中,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
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1%、7.8%、9.8%和10.7%。
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减少5起。全国万车死亡率为3.6,同比减少0.7。 (来源:中新网)
全国交通事故一年死多少人多年来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世界卫生组织(WHO)倔强地表达着对中国车祸死亡数字的好奇。前不久,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又强调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了一遍,说中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超过20万人——根据中国公安交管部门的说法,这个数字绝不会超过6万。20多万和6万,这差得也太离谱了。如果一个国家一年因车祸真的死亡20多万人,这绝对是一个恐怖的数字。2010年,印度的车祸死亡人数排名世界第一,差不多是13万人。中国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当年车祸死亡数字是65,225人,也就是印度的一半。但世卫组织通过模拟核算,这个数字就飙升到27万,又比印度翻了番——如果真是这样,中国车祸死亡数字绝对是世界第一。
世界卫生组织屡次对中国车祸相关数字提出质疑,他们说,中国卫生部门报告的交通死亡数字总是比公安部门的数字高。他们还发布研究报告称,近年来,根据死亡登记数字所显示的交通死亡数字,并没有像中国公安部门所说的那样下降,而是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而上升。
世卫组织不嫌烦,有关部门早就烦了。交警部门每年初都例行发布上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其中会有死亡人数等关键数据,但从2012年以后,我们在公开报道中已经看不到这些数据。当然,有关的新闻发布会还是要开,不过,内容已经改为“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之类的官话,即使放出一些数据,也是诸如新手肇事率、货车肇事率之类的微观数据,让你根本没办法“窥一斑而见全豹”。
多年来,有关车祸死亡数字,公安交警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数据一直在打架。
公安部门的数据是由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一级级报上去的。关于公安部门的数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去年曾公开质疑,说是公安部某部长在任期间,要求每年交通事故都要下降15%,于是,中国的交通事故就奇迹般地按这个比例下降了。
卫生部门关于车祸死亡人数的数据,主要来自各医院医生签署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官方的死亡认定依据,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当然,这里边也可能有漏报、低报的问题,但卫生部门提供的车祸死亡人数,总会是公安交管部门的3倍以上。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应该是2002年,达到109,381人。此后基本呈逐年下降之势,到2011年降至62,387人,2012年为59,997人,2013年为58,539人,2014年数据尚未公布。
另外有一个部门,叫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它曾在2012年初,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要力争实现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2.2。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2014年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根据万车死亡率2.2的“规划”计算,2014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应为58,080,这恰巧比2013年的58,539降低了一个合理的比率。这既符合大趋势,又符合三年前的规划。只是,这符合事实吗?
这种数字,固然能说明我公安交管部门勇斗车祸这只猛虎,在“保安全、保畅通”方面向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但这份答卷却在挑战一个常识:恰恰从2002年开始,我国汽车销量开始了爆发性增长,连续两年的增长率达到百分之六七十,此后基本维持了两位数的增长率。2002年,中国汽车的保有量是2000多万辆,到今年5月,已经突破1.6亿辆,差不多增长8倍。在汽车数量疯狂增长的前提下,车祸中的死亡人数却连年下降,这怎么看都是一个传奇。
汽车暴长而车祸中的伤亡暴降,一者可以说明我国国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大为改观,二者可以说明我国的交通管理水平全球领先。但奇怪的是,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保持了低调,并没有就此向国外输出先进的交通管理经验。更奇怪的是,时至今日,国人的交通文明素质仍然一再遭到批评,前段时间“女司机变道遭暴打”刚刚尘埃落定,近日“宝马闹市区闯红灯撞飞马自达”一案又沸沸扬扬。
说到这里,想到一个故事。2009年,一位交警朋友到上海参加培训,上课的一位外籍教官在课堂上好奇地问:“中国的汽车数量增长这么快,交通事故下降也很多,你们是怎么做到的?”讲台下的各位警官忍俊不禁,课堂中响起一片神秘的笑声。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交警朋友,他说,当时大家边说边互相打趣:怎么做到的?编出来的呗。
据说,这几年,公安交管部门已经着手纠正交通事故统计不实的问题,要求各地交警队如实上报。现在,至少省一级的公安交管部门基本掌握了比较准确的数字。至于这个数字是多少?交管部门敝帚自珍,对外讳莫如深。于是,我们就听到了不同版本的猜测,世卫组织说一年车祸死亡20多万,其实已算是保守的,据某些业内人士估算,这个数字可能是30多万,也可能是50多万......不敢再多说了,30多万已经足够举世震惊。
说实话,车祸伤亡数字,就是该拿出来吓人的。这么大一个国家,这么多车和人,如果真能控制在一年车祸中死亡6万人以内,交通管理水平也算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美国现在一年车祸死亡3万多人)。但如果达到了30万量级,那就是个比雾霾还要严重得多的社会问题。
就拿每年死亡30万来计算,每天就要因车祸死亡800多人,平均不到两分钟就有一个人成为路上亡魂。就在你读到这篇东西的时候,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已经又有几人或是喋血汽车驾驶室,或是倒在车轮之下,从此与家人阴阳两隔。
修饰过的车祸伤亡数字,掩盖了残酷的血色现实,淡漠了人们对于车祸的警惕。车来车往之间,有多少人放浪形骸,懵然不觉中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正如雾霾,没有告诉你那恶毒的PM2.5时,你轻松在徜徉在街头,一任毒素随呼吸侵入肌体而浑然不觉;而真相一旦曝出,整个社会为之悚然,一批冒烟的工厂被停工、一座座高炉被拆除,人们不再天真的在雾霾中跑步嬉戏,嘴上也多了个口罩。
让那个恐怖的数字站出来,告诉大家车祸的真相吧!惊悚之下,会有更多的人系上安全带,会有更多的人不在马路上你争我抢,会有更多的车善待路上的行人,也会有更多的行人不再无知者无畏。这个打脸的数字也会让有关部门行动起来,像治理雾霾一样,从交通设施、交通管理、社会宣传方面多想一些办法,努力把车祸伤亡数字降低到一个正常的水平
深圳交通事故赔偿网:
中国因酒后驾车每年夺走多少人的生命?全世界60亿人口每年死亡5200万人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其中死于交通事故的50万人,中国平均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有九万多人。(相当于每天一架飞机的乘客)国外的交通事故致死率大大低于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我国。日本的致死率为0.9%,美国的致死率为1.3%,而我国的致死率平均为27.3%。
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的数据显示,2009年初至4月11日,北京共有243人死于交通事故,由酒驾引发的死亡事故占总量的1/4。按此计算,今年前三月,北京酒驾致死率约达25%。
在今年发生的6起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中,肇事原因均为酒驾,其中5起为醉驾司机所为。酒驾司机中,女司机所占比例开始上升,后海等酒吧聚集地区,酒驾女司机上升幅度约达30%。
大家帮我找找1990-2005 每年的交通事故伤亡统计1998:事故次数(次):346129 死亡人数(人)78067
受伤人数(人)22272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192951
1999:事故次数(次) :412860 死亡人数(人)83529
受伤人数(人)286080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212402
2000:事故次数(次):616971 死亡人数(人)93853
受伤人数(人)41872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266890
2001:事故次数(次):754919 死亡人数(人)105930
受伤人数(人)546485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308787
2002:事故次数(次):773137 死亡人数(人)109381
受伤人数(人)562074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332438
2003:事故次数(次):667507 死亡人数(人)104372
受伤人数(人)49174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336914
2004年10月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一个交通事故死亡报告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其中有两组数据让中国人不得不深思。数据一,中国汽车总量占全球汽车总量的1.9%;数据二,中国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的15%。
我国交通事故的致死率为27.3%,居世界首位;而美国仅为1.3%;日本只有0.9%。拿两个规模相当的城市比较,北京的交通事故致死率为14%,东京则为0.7%。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级工程师翟忠民透露,多年来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居世界第一。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统计数据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下,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一个很残酷的对比是:2003年的SARS在中国造成的死亡人数,还不到当年车祸死亡人数的零头,但车祸得到的重视程度却远不如SARS。
在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伤亡的人数已经相当于一场灾难性的战争,其引起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比火灾、水灾等不可抗力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总和及经济损失还大得多,而汽车存在安全隐患是罪魁祸首。提高汽车安全性能,已经成为了有关职能部门和汽车制造商们迫在眉睫的任务。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8738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
一、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2005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0%。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二、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较多
2005年,下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半年的1.2倍。全年月平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28人,各月事故呈“鞍型”分布,即年末年初月份事故较多,中间月份事故相对较少。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是11月(死亡9458人),最少的是3月(死亡6856人)。
三、下午至晚间时段交通死亡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发生于日间的交通事故共272715起,导致5112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51.8%;夜间发生177539起,导致4761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48.2%。下午至晚间时段(14:00~22:00)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比例较高,共死亡44835人,占总数的45.4%。
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
因超速行驶导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劳驾驶导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违法超车、会车导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违法占道行驶导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员客车交通事故导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
五、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减少
2005年,大货车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总数的21.8%;小型客车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总数的20.6%;摩托车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总数的2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总数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0%和39.2%,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6.3%和 6.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导致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403起,导致268人死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15.1%。
六、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减少,但所占比例较高
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七、二、三级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八、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九、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一)24个省(区、市)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广东各发生4起,山西、云南各发生3起,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二)5月、10月份特大交通事故较多。平均每月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5、10月份高于其他月份,分别发生了7起和6起。2005年春运期间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比2004年减少14起,下降77.8%。
(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严重,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增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12起,占总数的25.5%;因疲劳驾驶导致7起,占总数的14.8%;因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导致事故5起,占总数的10.6%。有17起事故中存在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占总数的36.2%。此外,因机动车制动失效、爆胎等原因共导致9起事故,占总数的19.1%,比2004年增加3起。
(四)营运车辆肇事突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客车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1.7%和60%。跨省长途营运客车肇事12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41.4%;中短途营运客车肇事17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58.6%。营运货车肇事16起,造成29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4%和36.7%。
(五)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发。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公路上发生44起,造成74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3.6%和92.3%。其中,国道、省道上共发生22起,比2004年减少2起,占总数的46.8%;县道、乡道上共发生7起,同比减少15起。高速公路上发生10起,同比增加了2起。
(六)事故形态以单方事故为主,坠车事故较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共发生单方事故28起,占总数的59.6%。其中,有21起为坠车事故,多发生在西部多山地区,占总数的44.6%。非单方事故中,发生正面碰撞事故8起,追尾碰撞事故7起,两者合计占事故总起数32.6%。
中国平均每年因闯红灯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多少??2005年第一季度,广州总计有140名行人在车祸中丧生,660名行人受伤。死伤者甚众,几乎是每天有9名行人将鲜血撒在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了广州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的道路上。
北京市今年1至7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以上交通事故3573起,发生死亡事故694起,死亡768人。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因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有一定比例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影响本市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受到伤害。2003年自行车骑车人交通违章引发交通事故造成14664人死亡、52944人受伤。行人交通违章引发交通事故造成25673人死亡、68040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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