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企业做减免税时,会计分录为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借记“应交税费”,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减免税是一种针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所实行的鼓励或照顾措施,适用于一般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减免税通常按实际减免的金额,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科目”。
减免税分为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3种。法定减免是指由各种税的基本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临时减免是指指除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临时性减税、免税,主要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的暂时的困难。
特定减免是根据社会经济情况发展变化和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需要,而规定的减税、免税。特定减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在税收的基本法确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所作的新的减免税补充规定;另一个是在税收基本法,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补充规定的减免税形式。
减免税会计分录怎么做企业减免税时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按实际减免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的金额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科目。比如企业减免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一般采取预缴形式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到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了年终再进行汇算清缴。若是企业所得税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减免的,应怎么做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减免做账
企业所得税减免账务处理
按减免之后实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做计提扣缴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扣缴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免税收入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哪些所得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免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怎么做?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营业税,那么免征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的营业税怎么做分录呢?
这要看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你执行的是什么会计准则,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减免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处理,会计分录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免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了时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减免税额不享受的会计分录 :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注:此种处理个人存在不同意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完全可以不核算免缴的增值税税额,即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免税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即为企业毛利。不必单独计入补贴收入。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对生产经营粮油、饲料、氮肥等免税产品的企业,虽然其主产品免税,但也可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免税粮食时,可免交增值税;但若加价销售,就不能免税。饲料企业如果将购入的原粮又卖出或在生产饲料的同时还生产供居民食用的制品,则要交纳增值税,会计上应分别设账和分别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