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六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为:1、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标准为本人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的16个月工资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2、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的,应当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3、职工想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六级 工伤赔偿标准 计算方式如下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 1、 医疗费 赔偿金 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护理费 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 伤残 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6 7、 伤残津贴 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60% 8、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6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认定6级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的赔偿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6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关于6级 工伤赔偿标准 是什么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 的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享受以下待遇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标准为:五级 伤残 为16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 工伤 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6级 工伤赔偿项目 (一)、工伤 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 医疗费 、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二)、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 停工留薪期 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 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5元;在其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他地区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0元。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3000元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8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伤残津贴 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津贴为:用人单位应该保留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2000元则工伤职工每月可以领取1200元的工伤津贴。 如果工伤职工决定退出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 终止劳动合同 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 退休年龄 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为了生活方便或重新就业的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这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这种标准作出规定,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规定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中辅助器具 赔偿金 额的计算也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辅助器具费。 不同级别的工伤都有相应的 赔偿标准 ,不仅有着伤残补助金,还有其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一次性补助金赔偿标准一般遵循16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标准。而六级伤残津贴则遵循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的规定。
工伤六级伤残赔偿大概什么标准1、工伤六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2、保持劳动关系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可以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津贴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按照本人工资的60%计算。如果员工与企业 解除劳动关系 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根据地方法规确认支付方。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6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5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5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4、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 办理退休手续 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 六级赔偿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医疗花费:根据医疗组织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 薪水:期间按原薪水福利支付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原薪水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薪水。住院期间 护理费 和伙食补贴费:前提:住院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根据当地准则确定。劳动本领判定花费:根据判定发票确定。构成 六级伤残 :一次性 伤残 补贴金:16个月本人薪水。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薪水,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薪水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 ,准则为:五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限定为其交纳应交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工人本人提议,该工人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