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一般认为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就是实际上造成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的财物减少、灭失或损毁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或其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他可能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说法并不确切,因为两者都是违约直接造成的损失,只不过损失的形态有差别。间接容易让人理解为中间环节或违约的间接结果,进而尽量限制其范围,排斥其使用。
扩展资料: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可得利益损失指的是什么损失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的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例如,汽车修理厂与出租车司机约定10日修理好损坏的夏利车,汽车修理厂迟延3日交付,司机开出租车每日可获利润200元。3日的可得利益为600元,汽车修理厂违约,应赔偿600元的间接损失。 可得利益的求偿需坚持客观确定性,即预期取得的利益不仅主观上是可能的,客观上还需要确定的。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此利益丧失,若无违约行为,这种利益按通常情形是必得的。例如,建筑公司承建一商厦迟延10日交付,商厦10日的营业利润额即为可得利益。
可得利益的求偿不能任意扩大。对此,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我国原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原技术合同法也有相同规定。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原技术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法律采取预见性限制赔偿范围的随意扩大。预见性有三个要件:一是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二是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三是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的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例如,旅客言飞机误点使其耽误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了一笔买卖,要求赔偿。该买卖是否耽搁,航空公司在售票时是无法预见的,故此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如何判定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为积极损失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是指受害人现有财产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的支出等等,都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可得的财产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丧失、可得利润的丧失、可得工资奖金的丧失、可能的挣钱能力的丧失或降低等。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别有:
1、表现不同:直接损失是直接表现为现有财产的减少,而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
2、性质不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
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分标准:
1、根据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因果关系来划分。
2、应根据损害的标的来区分。侵权行为直接所损及之标的,其损害为直接损害,其他的损害则为间接损害。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有:
1、人的方面:人身伤亡的抢救费用、医疗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伙食费、住宿费、经济补偿费、后事处理费、其他费用等等;
2、固定资产损失费用: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净值-残值计算,报废后能修复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修复费用计算。包括机器设备、房产等;
3、流动资产损失费用:原料、燃料、辅助材料按照账面值-残值计算;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按企业实际成本-残值计算。
安全生产事故中的间接损失主要是指因停产或减产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包括因经济合同纠纷和企业名誉受损带来的损失。除此之外全部都是直接经济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直接损失
百度百科-间接损失
《合同法》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分别指什么?合同法》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分别指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
1、直接损失就是指实际上造成的财物减少、灭失或损毁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可得利益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 ;
2、间接损失就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或其他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来说如下:
一、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积极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因不法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应当依实际赔偿原则赔偿。
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按照大陆法各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构成间接损失的可得利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
(2)必须是未来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3)必须是直接与违法行为相关联并因之而丧失的利益。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不尽相同。根据我国法律,因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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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