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景观树补偿标准
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林木补偿标准
般林木
幼龄林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龄林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熟林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每亩120000元;
未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家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灌木林每亩50000元;
宜林、采伐迹、火烧迹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林木森林植恢复费总3%收取
国家征用土地树木赔偿标准(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湖北省景观树补偿标准 :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湖北省景观树补偿标准 ,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湖北省景观树补偿标准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湖北省景观树补偿标准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绿化林木赔偿标准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按如下标准缴纳:
(一)林木补偿费
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湖北省景观树补偿标准 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湖北省景观树补偿标准 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时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年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常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5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森木植被恢复费
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的标准和规定办理。
(四)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参照《上海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市政府第62号令)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绿化工程的花草植物是归属于公共场所物品。偷窃、破坏都是犯法的。
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具体案情,可能涉嫌的犯罪有:
1、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数额在2000元以上,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造型或者拘役、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