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首先应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的范围。工伤死亡赔偿金应当赔偿其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单位给还是社保给抚恤金和丧葬费是由社保局发放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抚恤金按照人数确定,供养直系亲属1人的,标准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的为9个月,3人以上的为12个月。当然,具体标准取决于省级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什么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工亡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的为54个月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的为60个月。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 领取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亡亲属抚恤金标准是什么一、工亡亲属 抚恤金 标准是什么 (1)按职工本人 工资 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抚养 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申请 供养亲属抚恤金 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四、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 再婚 的 (4)被他人或组织 收养 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五、工亡补助金的标准 (1)标准: 死亡赔偿金 、 丧葬费 ,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要求: 第一、 伤残 职工 停工留薪期 内因 工伤 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 工伤保险 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工伤保险条例》中写明是第三十九条,不是三十七条)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而死亡的,多半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亡的,但此时还是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对工亡的认定,肯定也是与对 工伤的认定 不同。而其中涉及到工亡亲属抚恤金赔偿的时候,要考虑到具体的亲属范围。而要是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工亡亲属抚恤金谁支付 我们的专业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