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工伤鉴定跟黄牛律师签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了委托书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你就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但是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如果在鉴定过程中,律师没有按约定承担义务,则你有权少付或者不付代理费。
如果是黄牛律师,且让你用伪证等达到鉴定等级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的目的,该行为违法,签订的协议无效,且你可以向律师协会投诉。
受了工伤,如果签了没买社保承诺书对工伤赔偿有影响吗?没有影响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即使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你们签了这种协议也无效,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你仍然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标准支付你赔偿。
工伤纠纷承诺书是否有效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九级工伤赔偿前公司要求签下面的一份承诺书,这个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是否存在漏洞?有法律效应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签了代表你同意承诺书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的内容,放弃追索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他们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的责任,保险赔多少你就获赔多少。
漏洞:保险类型不同,你获赔的金额不同,有些意外险有赔伤残赔偿金,有些没有,要具体保险类型及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所以你签了这个协议,可能会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
建议:先大致算一下能获赔多少钱,然后在承诺书加上,如保险公司赔偿金额达到xx元,则不追究公司与组长的责任。
望采纳
工伤还没赔偿被公司骗了签了辞职报告该怎么办?可以申请仲裁。工伤还没赔偿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公司就欺骗员工签下辞职报告,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因公事受伤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使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按照流程来,不得欺骗员工。建议员工收集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或者劳动者在单位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诸如此类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强行要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赔偿金。并且,如果员工身处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些法律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在特殊情况下,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被骗签了承诺书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