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服型人在监狱里心脏病死了一般没有赔偿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赔偿的前提是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服刑人是在监狱劳动时致死。
服型人在监狱里死亡的处理方法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
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服刑人员监狱因病死亡如何赔偿犯人因病正常死亡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监狱如果没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不予赔偿。
监狱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一定的经济救济和殡葬费用。
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我国《监狱法》规定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
服刑人员监狱死亡的处理方式: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
4、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狱法
因心脏病在看守所死亡应赔偿多少钱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罪犯)在受羁押期间死亡的,需要由看守所或办案机关负责举证证明其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罪犯)的死亡没有过错责任,不存在医疗不当与抢救不及时的情形。如果看守所或办案机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与不当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罪犯)的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服刑人员监狱因病死亡如何赔偿?服刑人员在监狱因病死亡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具体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的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具体对待。如果服刑人员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的死亡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且监狱已经尽到了医疗义务服刑期间心脏病死亡赔偿条款 ,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存在赔偿的。如果是服刑人员因病死亡,而监狱没有给予及时和积极的治疗,那么监狱是有责任的,可以要求监狱给予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