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死亡赔偿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其生活费。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这样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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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各省市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国各地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6年各省有关统计数据 自2007年5月1日执行。
山西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028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181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171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253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8300元
四川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350.1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013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524.8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395元
5、200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17,852元
上海市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 20668元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 1476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 9213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 8006元;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29569元
贵州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 9116.61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 1985.0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 6848.39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年/人): 1627.00元;
5、职工月平均工资: 1401.25元;
6、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省内15.00元/天,特区20.00元/天。
福建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13753元/年;
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9807元/年;
三、丧葬费9659元/年。
湖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980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3419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7397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2732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15172
重庆市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 居民收入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570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874元/年
二、居民支出
(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399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2205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 19215元/年
山东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2元。
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468元。
三、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
四、2006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3144元。
五、2006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804元
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新疆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912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年) 673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2737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年) 2032元
黑龙江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182元;
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 3552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655元;
农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2618.2元;
职工平均工资 16505元/年、8252.5元/半年、1375.42/月。
云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107849181 2007-8-20 11:0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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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转载]全国各地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0070元;
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7380元;
三、2006年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2250元;
四、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2196元;
五、2006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17元。
甘肃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920.5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134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974.2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855.49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 17246元/年
北京市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97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
广东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5.5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79.8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暂缺;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350元;
湖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523.9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117.74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504.99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756.43
3、职工月平均工资 1143.17
浙江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6年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7567元,
日平均工资为109.83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
人均消费支出13349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7335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62元
陕西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60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755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181元/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03元/年
2007年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为14283元;
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为1054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为7942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每年为3829元;
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为22740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
辽宁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987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067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624元
丧葬费9812元
2007年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
2006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75.07元;
2006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641.13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为:
2006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352.64元;
2006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为2700.66元;
三、误工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天数×日误工费计算标准(日误工费计算标准详见附表)。
四、丧葬费标准为8291.52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15.00元。
2007年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67.97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038.02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70.58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91.57元
河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04.6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3801.8 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343.5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95.3元
2007宁夏自治区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77.26元/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205.57元/年;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760.1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246.97元/年;
5、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70元;
2007年安徽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部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1.1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69.1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294.7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420.9元;
2007年河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河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
自2007年5月1日执行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04.6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3801.8 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343.5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95.3元
死亡赔偿金依照收入水平 死亡赔偿金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计算按照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死亡赔偿金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规定标准如下:
1、如果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起诉的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200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