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的规定有:一是第十一条第(五)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相对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受案范围的规定;二是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这是法院对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处理方式的规定。. 从本质上说这种争议是关于我国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的争议,涉及到一个司法权介入行政权的深度及广度问题,涉及到立法者对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权力配置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出发,阐述履行法定职责判决的内涵、适用标准,并结合审判实务,论述对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如何进行司法审查。. 二、 履行法定职责判决的蕴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起诉期限的计算有何规定行政机关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不履行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他组织可以在六十日届满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如果行政机关明确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的,起诉期限应当从申请人知道被拒绝之日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具有类似诉讼地位的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参加人与参与人不同,后者的范围比前者宽。参与人包括参加人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勘验人等。后一类参与人与前一类参加人不同,他们在法律上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当然,他们在诉讼中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什么是法定职责?一是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应当对法定中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的法进行较为宽松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的理解。它不仅包括宪法,还包括宪法以下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宪法的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对于宪法规定的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宪法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设定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定 了行政职责,那就意味着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认真地履行。如果层级较低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行政职责,在诉讼中又不承认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这种职责,将使行政机关的公信力遭受损失。
二是,应当注意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目的。一般而言,凡是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其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其对行政职责的规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具有法定的效力,如果不按其实施,将必然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是,法定并不仅仅意味着法律规定,还包括法律确定或者认可。法律对于行政职权以及行政职责往往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的行政义务,如行政机关的注意义务、附随义务、合同义务等,却不一定有明确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也属于于行政机关必须要履行的行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