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1】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高压电把人打死。
【2】如果当事人的原因触碰电业局高压电网死亡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电业局无责。
可以给被电死的适当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高压电网漏火花了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电业局管理不力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当事人触碰了电网,
电业局应该按照《侵权责任法》第16条加以赔偿。包括给被电打死的人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发生过的案件,先架设了高压电网,当事人不考虑国家有关规定,
在电网下不够距离盖了房子,之后发生了触电身亡的事件,电力公司无责。
最后法院判决电业公司给被电死的人适当补偿。也就一万元左右。
触电身亡索63万是怎么回事/最终结果如何电作为现在信息化时代是必不可少的一种资源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不过,每年发生触电的事件也是有不少,小编刚刚也是看到一则消息称触电身亡索赔63万是怎么回事呢?具体是怎样的?有很多的网友在问,这名男子是什么原因触电的呢?索赔63万多吗?小编也是看到网友们对于这件事也是议论纷纷,七嘴八舌。原来,是这名男子在钓鱼时不慎触到高压电线,于是触电身亡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了,具体的事件经过小编也是做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了一番整理,下面, 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吧!
男子黄某在河边钓鱼,没想到却发生了悲剧:因为钓鱼时身处高压线下,不慎触电身亡。黄某家属将柳江供电公司起诉至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3万余元。近日,柳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5月7日,黄某与朋友韦某等人前往柳江区进德镇一条小河边钓鱼,在钓鱼过程中黄某被高压线电击倒地,韦某等人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将黄某送往医院抢救,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黄某家属认为,事故发生地的高压线路属于柳江供电公司经营管理,事故发生时,该地点附近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通往河边的小路边草木茂盛,严重遮挡行人观察高压线的视线。因此,柳江供电公司作为事故地点高压线路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供电公司则认为,黄某是否因触碰高压线路触电身亡存疑,仅有医院的死亡证明,未经公安或有关鉴定机构鉴定,不足以证明其是触碰高压电身亡。且该地点高压电线高为4.85米,符合有关规定中关于10KV高压输电线路通过交通困难地区应高于4.5米的相关规定。事故发生地点已经悬挂有警示性标志,且柳江供电公司只是电力运营企业并非电力管理部门,没有设立安全警示牌的义务。同时,黄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明知高压线下钓鱼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手持3米多长的鱼竿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钓鱼,其行为本身违反了《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存在重大过错,造成损害后果应由黄某自己承担。
判决结果
柳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院出具的出诊记录单和死亡证明书及证人证言,均证明黄某因触电电击伤休克死亡,柳江供电公司对黄某死因有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在本案中,黄某死亡属高压电致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柳江供电公司作为涉案高压电输电线路的经营者,应对黄某的死亡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而黄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高压电具有相当危险性,仍到高压电下垂钓,鱼竿触及高压电线,造成自身身亡,其行为属重大过错,对自身的死亡负有责任,故可适当减轻柳江供电公司的赔偿责任。柳江区法院综合全案情况,一审判决柳江供电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向黄某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江苏男子盗窃变压器角铁触电身亡,家属诉供电公司索赔百万,此事是谁之过?这件事情当然是男子过错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他偷盗变压器角铁在先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明知行为危险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却依然不管不顾,最后让自己触电身亡。事后家属虽然将供电公司起诉,要求供电公司赔偿121万余元,却被法院驳回,并没有同意家属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公平公正,也遏制了这种不良风气。如果男子自身过错,还需要供电公司来赔偿,只会让盗贼有恃无恐。偷盗成功可以变卖角铁换钱,偷盗身亡还能获得高额赔偿,怎么看都是稳赚不赔的行为。
一、过错方是盗窃男子,供电公司无责
事情发生在江苏一位男子身上,他和同伙盗窃变压器上的角铁,然后将其变卖牟利。不曾想在一个工地实施盗窃行为时候,男子不幸触电身亡。
男子身亡后,他的家属将供电公司起诉至法院,诉讼请求赔偿上百万元。称其丈夫和同伴在附近干活时候,被高压电击中身亡。
经过民警调查,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事发现场变压器距离地面,足足有2.85米高度,而且电线杆上,也贴有“高压危险”、“禁止攀爬”等警示标语。
常理情况下,这样一个规范配置,不会让下方施工人员,出现触电情况。男子之所以会触电,全因为自己想要盗窃角铁。
法院根据民警调查线索,判定此次触电事故,责任全在男子,供电公司无责,并以此驳回了家属诉讼请求,理由有下面两点。
1 . 供电公司安装变压器,符合相关技术规定。不仅高度满足要求,也尽到了警示提醒义务。
2 . 男子身为成年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知行为有危险,还冒险“偷盗”,理应为自己行为负责。
伙同男子盗窃的另一人,因为盗窃罪被判处6个月拘役处罚,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男子已经为此付出生命代价,被免于处罚。
二、法律健全、公正,遵纪守法方能维护权益
法律讲究公平和正义,并不具有偏向性,日常生活中的我们,别再抱有“弱者有理”观念。这样一个观念存在,只会害了我们自己。
想要让法律站在我们这一边,一个非常重要前提,便是建立在我们遵纪守法基础之上。在我们遵守法律前提下,权益被侵犯,人身受到伤害后;也才能够利用法律维权,让法律为我们服务。
这位男子自身触犯了盗窃行为,也因为不顾危险盗窃财物,才让自己失去了生命。在他身故后,家属诉求得不到法院认可,也是一件正常事情。其自身犯错在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才有了悲剧结果出现。
高压设备危险异常,而且男子盗窃财物价值也不高,为此付出生命代价,令人摇头惋惜。真不知道男子是利欲熏心,还是愚昧无知,无视警示和危险,做出这样不理智事情。
希望这件事情,也能够让更多人警醒,不要再以“弱者有理”处事。法制健全、公正的时代,人们只会偏向遵纪守法,事情中占理的人。
男子触电身亡供电局赔偿了63万是真的吗?男子黄某在河边钓鱼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没想到却发生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了悲剧:因为钓鱼时身处高压线下,不慎触电身亡。黄某家属将柳江供电公司起诉至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3万余元。近日,柳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5月7日,黄某与朋友韦某等人前往柳江区进德镇一条小河边钓鱼,在钓鱼过程中黄某被高压线电击倒地,韦某等人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将黄某送往医院抢救,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家属认为,事故发生地被高压电击死亡赔偿案例 的高压线路属于柳江供电公司经营管理,事故发生时,该地点附近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通往河边的小路边草木茂盛,严重遮挡行人观察高压电线。
柳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院出具的出诊记录单和死亡证明书及证人证言,均证明黄某因触电电击伤休克死亡,柳江供电公司对黄某死因有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柳江区法院综合全案情况,一审判决柳江供电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向黄某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