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查看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同时事故双方涉及人也都可以查看交警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监控录像是事故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看监控录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录像当事人有无从派出所调取权利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有知情权,当然是有权去调取监控录像,但是有很多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的地方,当地派出所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能会拒绝调监控,其实这种情况是可以去上一级部门投诉反应的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交警调取监控录像有没有规定发生车辆交通事故,交警调取监控录像是有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的。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扩展资料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后,家属有权利看事故当时的照片或者录象资料吗?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查看,同时事故双方涉及人也都可以查看交警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监控录像是事故当事人取证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要求调看监控录像。当事人应当撰写查看交警监控录像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的申请,提交给公安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求立案及调看交警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人员应当保障当事人查看的权利。
法律分析
家属可以看事故当时的照片或者录像资料,录像属于证据之一,这个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必须受到保护的,可以去交警大队申请。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材料,或者交通事故原始现场的照片、录像等证据。当事人以及直系亲属可查看,另外事故双方涉及人也可以查看。监控录像本来就是发生事故后作为现场证据使用的,查看交通事故监控视频是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调看监控录像,首先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拷贝监控 你要写查看交警监控录像的申请,交给公安机关相关的人员,要求立案和调看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人员会配合查看的,如果不给查看,可以向上一级的单位反映,可告交警不作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