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证人费用的补助。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刑诉法65条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 中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司法机关为防止 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可以通过 取保候审 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的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 刑诉法 65条对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进行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了罗列。 一、刑诉法65条规定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 逮捕 或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证人 或者交纳 保证金 ,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他妨碍 诉讼 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 四、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 律师 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 刑事诉讼法 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并非所有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通过诉讼法65条,我们能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各项情形。
刑法65条规定《刑法》第六十五条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56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五十六条如下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扩展资料:
刑法的性质:
1、刑法有比其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他法律更强的阶级性。
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样都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不仅如此,刑法作为公法,和其他法律(尤其是私法)相比较,有更强的阶级性,其内容更明显地体现出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性质,如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叛国罪、颠覆政权罪、武装暴乱、叛乱罪)、危害税收征管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妨害司法罪的规定等。
2、刑法具有社会性
刑法不仅具有阶级性,而且具有社会性,即它不仅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也要维护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一方面,一定社会(包括阶级社会)中,社会成员基本的价值观,如基本的伦理和物质价值观,无论是统治还是被统治阶级都是相同的。
另一方面,只有对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只要是不和统治阶级的利益相冲突的)予以保护,社会才能够建立稳定的秩序,否则,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就无从实现。
3、刑法的法律性质(或特点)
刑法和其他法律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内容特定,规定的是犯罪和刑事责任问题,和其他部门法不同。
2)制裁(禁止)性的规范体系,保护型的实体法。
3)调整(保护)范围广泛,一切受到严重侵害的社会关系都可以被刑法调整,其他部门法多只能调整某一的社会生活领域的社会关系。刑法是以其调整方法(刑罚)而非范围作为自己独立存在的依据。
4)调整(强制)手段的严厉性和对利益保护里的后盾性。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