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一、 交通事故 伤人怎样赔偿? 1、 医疗费 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的 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 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 护理费 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 继承人 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 侵权行为 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 财产损害赔偿 还是 精神损害赔偿 ?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 国家赔偿法 》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 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 法规 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 医疗费用 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应当确认自己和周围人员是否受伤,并及时进行治疗。事故双方应当尽量保证现场的原状态,联系保险公司展开相应的理赔。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在整个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双方事故人应当实事求是陈述事故发生过程。
交通事故伤人都有哪些赔偿律师解答交通事故伤人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把人撞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的赔偿情况如下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
1、由承保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
2、一般情况下,是由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由于就医治疗支出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的各项费用,以及由于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出现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要赔偿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若对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责任人应当对其作出以下赔偿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撞伤人怎么赔偿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对方的要求在合理赔偿范围内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应该给予赔偿。
1、先由承保的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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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1.有伤害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范围赔偿。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不特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能是地震、台风、山洪、雷
发生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有伤害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范围赔偿。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不特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能是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二.交通事故的定义根据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因道路上车辆的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应具备以下要素:
(1)一定是车辆造成的。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是不会造成交通事故的,比如行人在行驶过程中与行人发生碰撞,就不会造成交通事故;
(2)发生在路上。道路是指道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场所。
(3)它发生在运动中。指车辆行驶或停车时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完全停车,行人主动与车辆或乘客发生碰撞上下车,发生拥挤、坠落、人员伤亡等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
(4)发生了一些事情。指碰撞、滚动、刮擦、侧翻、撞车、爆炸、火灾等现象之一;
(5)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事态是由事故当事人(肇事者)的过错或意外行为造成的。如果是人们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就不是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损害后果仅指直接损害后果,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是过失或者其他意外因素。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为故意的,不属于交通事故。
人们不太了解交通规则,因为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或运气好。它往往导致许多交通事故,不仅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对社会和谐产生负面影响。通常我们会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有何注意事项
所谓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或者有少量财产损失,当事人自己可以协商解决,超出了本文的范围。
步骤/方法
1.首先,作为交通肇事方,千万不要逃逸,更不要在天黑或者没有人的时候,把受伤方带离事故现场躲起来或者弃之不顾。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情节加重。如果受害方被带离事故现场藏匿或遗弃,导致受害人死亡或严重残疾而得不到救助,甚至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得不偿失。即使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赔偿 你侥幸逃脱,没有被抓住,我相信没有人会想过一辈子被人要的生活。
2.注意保持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等待交警到来。如果发生在有摄像头的路口,固定证据的问题也不会太大,因为以后会有视频可以检索。如果发生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双方特别是受害方要及时掌握相关证人,固定好相关现场,等待交警过来处理。一旦现场被破坏,或者证人无法作证,交警就无法判断事故双方的责任,这对受害方以后的处理会非常不利。
3.如果发生伤亡需要医疗救助,尽量选择有县级以上资质的正规医院。一是县级以上医院医疗水平好,可以得到更好的救助;第二,目前有很多治疗方法。交通保险。所有商保公司只覆盖县级以上有资质医院的药品支付。比如为了省事或者求便宜,他们选择农村的小医院,最后拿不到医保金,就会导致赔钱,赔钱。
4.及时与交警沟通。除事故现场和第三人的证言外,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应根据当事人自己的陈述。因此,及时、真实、全面地告诉交警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我们在告知前也要慎重考虑,想好了再谈,因为事故记录一旦签字,就会有证据的作用,以后很难推翻。同时,在签字的时候,也要看清楚笔录的内容是否与你所说的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及时提出来,让交警做相应的修改。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审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请求、理由和主要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证人要求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阅、复制、提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证据材料。所以在申请复审之前,最好查阅相关档案,心中有数。
6.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时,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及时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及的,行政处罚生效,即使不服也只能执行。
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确认后,肇事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和责任程度与受害方沟通。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受害方理解,可以从轻处罚。
8.对于在交警处理阶段未获得赔偿的受害方,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要求赔偿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被害人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承担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责任。一般来说,民事责任略高于交通事故责任。
发生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