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根据法律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结果分为十级,级别不同,相对应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如下:
3、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4、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5、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6、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7、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9、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10、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4、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1级⾄10级⼯伤伤残赔偿标准速查表
⼀、1级⾄4级⼯伤伤残赔偿标准(注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到四级伤残单位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级伤残为27个⽉的本⼈⼯资,⼆级伤残为25个⽉的本⼈⼯资,三级伤残为23个⽉的本⼈⼯资,四级伤残为21个⽉的本⼈⼯资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
(⼆)从⼯伤保险基⾦按⽉⽀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资的90%,⼆级伤残为本⼈⼯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
(三)⼯伤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
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由⽤⼈单位和职⼯个⼈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级⾄10级⼯伤伤残赔偿标准
1、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的本⼈⼯资,六级伤残为16个⽉的本⼈⼯资;
(⼆)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作。难以安排⼯作的,由⽤⼈单位按⽉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资的60%,并由⽤⼈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
经⼯伤职⼯本⼈提出,该职⼯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2、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的本⼈⼯资,⼋级伤残为11个⽉的本⼈⼯资,九级伤残为9个⽉的本⼈⼯资,⼗级伤残为7个⽉的本⼈⼯资;
(⼆)劳动、聘⽤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聘⽤合同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三、1级⾄10级⼯伤伤残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伤保险条例》第三⼗五条-第三⼗七条
四、全国各省市⼯伤伤残赔偿标准
关于⼀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次性伤残医疗补助⾦赔偿标准,以及其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归纳下表,以⽅便朋友们查阅:
1、北京市《北京市实施〈⼯伤保险条例〉若⼲规定》
⼯伤职⼯需要暂停⼯作接受⼯伤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伤职⼯停⼯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按照《条例》规定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停⼯留薪期具体时限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
第⼆⼗⼆条申请供养亲属抚恤⾦的,应当向⽤⼈单位登记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供养亲属⾝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劳动能⼒鉴定结论、因⼯死亡职⼯与供养亲属的关系证明、因⼯死亡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条参加⼯伤保险的⽤⼈单位破产、解散的,其⼀级⾄四级伤残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员、退休的⼯伤⼈员享受的由⼯伤保险基⾦⽀付的⼯伤待遇,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民政府设⽴的社会保障事务机构
发放。
第⼆⼗四条⼯伤职⼯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的,该⽤⼈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伤职⼯⽀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引⽤法条:
《北京市实施〈⼯伤保险条例〉若⼲规定》第⼆⼗⼀条-第⼆⼗四条
2、天津市《天津市⼯伤保险若⼲规定》
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提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劳动关系的职⼯,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次性⼯伤医疗补助⾦的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平均⼯资的2⾄12个⽉:五级伤残为12个⽉,六级伤残为10个⽉,七级伤残为8个⽉,⼋级伤残为6个⽉,九级伤残为4个⽉,⼗级伤残为2个⽉。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平均⼯资的3⾄18个⽉:五级伤残为18个⽉,六级伤残为15个⽉,七级伤残为12个⽉,⼋级伤残为9个⽉,九级伤残为6个⽉,⼗级伤残为3个⽉。
引⽤法条:
《天津市⼯伤保险若⼲规定》第⼆⼗九条
3、上海《上海市⼯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九条(致残⼀⾄四级待遇)
⼯伤⼈员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伤保险基⾦⽀付⼀次性伤残补助⾦。⼀级伤残的,为27个⽉的⼯伤⼈员本⼈⼯资;⼆级伤残的,为25个⽉;三级伤残的,为23个⽉;四级伤残的,为21个⽉。
(⼆)从⼯伤保险基⾦按⽉⽀付伤残津贴。⼀级伤残的,为⼯伤⼈员本⼈⼯资的90%;⼆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三)⼯伤⼈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领取养⽼⾦⼿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伤⼈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领取养⽼⾦条件的,由⼯伤保险基⾦继续⽀付伤残津贴。
(四)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伤⼈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伤⼈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伤⼈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和⼯伤⼈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条(致残五⾄六级待遇)
⼯伤⼈员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伤保险基⾦⽀付⼀次性伤残补助⾦。五级伤残的,为18个⽉的⼯伤⼈员本⼈⼯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
(⼆)保留与⽤⼈单位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作。难以安排⼯作的,由⽤⼈单位按⽉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伤⼈员本⼈⼯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单位和⼯伤⼈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本市职⼯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
经⼯伤⼈员本⼈提出,该⼯伤⼈员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的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
经⼯伤⼈员本⼈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5年的,不⾜年限每减少1年,⼀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递减20%,但属于《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伤⼈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的,不享受本条第⼆款规定的待遇。
第四⼗⼀条(致残七⾄⼗级待遇)
⼯伤⼈员因⼯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伤保险基⾦⽀付⼀次性伤残补助⾦。七级伤残的,为13个⽉的⼯伤⼈员本⼈⼯资;⼋级伤残的,为11个⽉;九级伤残的,为9个⽉;⼗级伤残的,为7个⽉。
(⼆)劳动合同期满终⽌,或者⼯伤⼈员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的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
经⼯伤⼈员本⼈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5年的,不⾜年限每减少1年,⼀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递减20%,但属于《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伤⼈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的,不享受本条第⼀款第⼆项规定的待遇。
引⽤法条:
《上海市⼯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九条-第四⼗⼀条
伤残等级鉴定费是多少?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一次伤残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的费用一般是350元的左右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劳动能力鉴定向劳动部门申请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由劳动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
受工伤的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医疗期满后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企业或职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证》伤残鉴定赔偿价格 ,由企业或职工携带《工伤认定书》、《工伤证》以及原始病历等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一共有十级,一级为最重的伤残。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由医疗专家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待遇如何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伤残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工伤待遇如下:
1、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伤残职工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的24个月至6个月。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2、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平均月工资收入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职工易地安家的,发给安家补助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伤残抚恤金低于国家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照基本养老金的标准补足差额部分。
3、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标准依照护理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4、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5、工伤职工需安装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需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批后,其购置、安排和维修费用按国产普及型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