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的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比例法律分析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比例规定是主要责任主要是负担70%的责任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而次要责任是属于30%。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主次责任怎样划分?这个要按交警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的责任认定书上确定的责任承担。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划分比例,其具体内容如下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
一、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推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全部责任
1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部分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任
1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他方无责任。
(四)推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机动车电瓶车事故主次责比例 :
1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 则负同等 责任;各方处 不 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 一方负主要 责任,非机动车、行人 一方负次要 责任。
4 、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5 、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 一方负主要 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 一方负次要 责任。
6 、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