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这个过程需要看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你对于朋友饮酒有无劝酒,未尽到相关注意义务来确定。承担责任情况有:1.本身就是司机开车来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的,还劝人家喝酒。2.喝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了酒没有有效制止其驾车行为。以上情况一旦出现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如何量化可由法院判决,但如果驾车被查仅是处理本人。
法律分析
共同饮酒者之间不形成损害赔偿关系,共同饮酒者对因共同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损害的共饮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共同饮酒行为已经明显致某一饮酒人处于不省人事的严重醉酒状态时,共同饮酒者应当预见到其共同饮酒行为已致使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他人处于一种特定的危险状态,此时共同饮酒者应当负有将该醉酒人安全护送回家或及时送医的特定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就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一起喝酒责任划分针对你的问题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回答如下:
1.同桌饮酒之人,是有可能被认定需要负起部份赔偿责任的。
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作为同饮者,在知晓死者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未能有效劝阻其饮酒;且未对死者饮酒后可能驾车的行为进行有效提醒和制止,同桌之人属于“不履行其他义务”,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喝酒致死有指导案例,我们先来看一下:
同饮人对醉酒人死亡无邀请劝酒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指导性案例审判规则
【审判规则】
受害人在未收到邀请的情况下,参加设宴人的生日宴会。设宴人既未劝酒,亦未发现受害人存在醉酒迹象。受害人先行离开后正常死亡于冬季的室外。因同宴人对受害人的死亡结果无过错,受害人的死亡与同宴人亦无因果关系,故同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隋X坤自同事高X成处知晓张X伟过生日后,在张X伟未邀请的情况下,主动与高X成一同前往参加生日宴会。隋X坤在饮下两杯白酒和两瓶啤酒后,因妻子高X慧多次电话催促而先行回家。隋X坤离开时语言表达能力正常,神志清醒,无醉酒形态。齐X玉等人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发现隋X坤在路边等车,即搭载隋X坤共同回家。隋X坤在出租车行驶途中要求下车回家。嗣后,隋X坤死于金土地饭店的胡同内。当晚天气为雨夹雪,气温1.4-3.3℃。经公安机关认定隋X坤死亡原因排除暴力性外伤致死,属非正常死亡。事发后,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与张X伟、齐X玉、徐X娜、高X成、李X敏、高X岩、王X宇、赵X喜、鲁X玲、张X利等人多次协商未果。
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以张X伟等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张X伟等十人赔偿隋X坤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38 677.70元。
【争议焦点】
受害人在未收到邀请的情况下参加生日宴会,设宴人未进行劝酒,亦未发现受害人有醉酒迹象,受害人先行离开后死亡,此种情况下,设宴人对受害人是否构成生命权侵权。
【审判结果】
再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的诉讼请求。
【审判规则评析】
本案中,隋X坤除与高X成系同事之外,与张X伟及其他同宴人齐X玉、高X岩、赵X喜、张X利等并不熟识,且隋X坤在未收到张X伟生日宴会邀请的情况下,自高X成处得知后即前往,席间无他人劝其过量饮酒,在宴会上亦无醉酒形态。隋X坤的死亡结果与张X伟及其他同宴人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在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亦无证据证明张X伟及其他同宴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对张X伟、齐X玉、高X成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这个案例最普通,同吃饭的人既没有对其劝酒,也没有发现其身体状况不好后置之不理,因此法院没有判决同行人承担责任。
但是法院的判决解析里也告诉大家了,什么时候同吃饭的人员要承担责任:
一、他人有劝死亡人过量喝酒。这里注意,一是要有劝酒行为,二是要过量饮酒,你劝他喝一杯啤酒,就算意外去世也没责任,但是劝三四杯,那就要看这人身体了,具体结合身体情况判断。此时,劝酒人(可以是多人)就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在大家没有分离前,死亡人就出现了不健康的状态,其他人并未有协助送回家或者送医院。如果喝完酒,人好好的,可以清楚说话、可以自行走路,那即使他回家路上突发疾病,其他人也是预料不到的。但是如果该人在分别时已经神志不清,摇摇晃晃,乃至有心痛、呼吸急促、呕吐等症状,那同行人就要送医院或者至少送回家、请家人来,如果就走了一走了之,那就要承担责任。
三、该次活动的组织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你是该次喝酒的组织者(可以是多人),那你对上述“一、二”的责任要更高一些,你要更注意防止席间有人劝酒,更注意分离时大家状态良好,更注意最后确认下一个个都安全到家,因为法律说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说了那么多,大家一定要注意适量饮酒哦。
同桌喝酒出了事故承担多少责任作为同桌饮酒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的人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在事实上已经建立了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要求同饮者责任承担问题 他们相互之间负有法律上的相互提醒和照顾义务。具体而言,在饮酒时对其他饮酒人一般应当承担提醒、劝阻、通知义务,不要让其过量饮酒,特别是对于一些有病史的人,更应劝阻其饮酒,在饮酒后,还要承担相互扶助、照顾、护送的义务,保证饮酒人的安全。如果同桌饮酒者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属于法律上的“不作为”,如果饮酒人出现人身伤亡,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就产生了因果关系。法院正是基于以上法律关系,才判决同席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确定:
对于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责任大小,则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法院的裁判结果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在本案中,由于饮酒者张某本人知道自己有心脏病史,且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不利于自身健康的情况下,还大量饮酒,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作为同席饮酒者,没有尽到提醒和劝阻义务,致使张某大量饮酒,酒后也没有尽到安全护送等义务,应当承当次要责任,本案中法院认定承担10%的连带赔偿责任;作为饭局的组织者,吴某在所有的同席者中则又承担主要责任,本案中法院认定其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总结:
1、同席者都喝酒了,而且相互劝酒,事后各自离去,这种情况下,同席饮酒者在喝酒时没有对其他人提醒、劝阻,也没有进行护送,因此都存在责任,相互之间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同席者都喝酒了,但没有相互劝酒,也对出事的人及时提醒。但是要由提醒人自己举证进行了及时提醒,但由于一般很难举证,但法院会综合认定判决其承担次要责任少量赔偿。
3、同席者都饮酒了,个别人中途离场,期间也未劝酒,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中途离场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请客喝酒是常事,也是朋友之间加深友谊的途径,但是在饮酒的过程中也应当要注意,尽量不要劝酒,发现同伴醉酒后,还应将其安全护送回家,避免其发生意外,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相关法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为的解释》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