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按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你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的表述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涉及侵权问题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只要是没有制止酒后驾车,同桌人无论是否喝酒可能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我想问一下一桌吃饭的哥们喝酒出了交通事故,我没喝酒要付责任吗如果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你们有劝酒、劝喝等情况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你们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当然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喝酒驾车本身就有过错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即使承担责任,你们也只是承担次要责任, 找肇事司机赔偿
同桌饮酒致人死亡同桌没有喝酒的人会承担责任吗虽然未与受害人没有共同饮酒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但共同餐饮与肇事在一桌但没有与其喝酒 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害人,应当认知和预见到自己过量饮酒的潜在危险和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轻信自己能够避免等侥幸行为,其本人就对过量饮酒伤亡后果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因果关系。因此,受害人本人对此重大过失行为负主要责任。
其次,共同参与饮酒和餐饮的当事人,在明知与其受害人可能患有某种禁酒疾病、酒量有限、或者发现饮酒后出现不良反应,以及明知酒后即将发生危险情形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与之对饮,或一同餐饮而不履行劝阻义务而导致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后果发生死亡等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法律)第六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法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应当根据侵权责任人的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