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医疗事故需要搜寻哪些证据进行保存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
四、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历资料的封存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处(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3、医务处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考试,大收集整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并收取工本费每张0.2元。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 h内据实补齐。
【程序】
提出申请 → 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 → 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 → 医务处保管 → 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医疗差错事故处理结果办法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的处理。3、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协商解决。病员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医院确定事件的性质并提出处理办法。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避免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了不必要的行政和诉讼程序,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技术鉴定。倘若和医院不能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重新鉴定、行政复议和诉讼。若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或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医疗纠纷 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A,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 法规 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 医疗纠纷处理 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 医疗事故鉴定 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B、投诉情况记录备案 1、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和住院号。 3、投诉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4、调查的基本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6、处理情况。 C、有关资料 1、投诉信件。 2、调查记录。 3、有关的录音材料整理。 4、有关的医疗文书。 5、有关物证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召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2、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 3、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 4、鉴定调查:复习病情资料,包括查阅病历,病理切片和尸体解剖结果以及有关当事人的记录和录音资料等。 5、鉴定辩论。 6、鉴定: (1)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鉴定。 (2)应用 医疗事故 (事件)辅助鉴定系统进行鉴定(优点是可以将鉴定者的意见和鉴定结论全部保存下来)。 7、发布医疗事故(事件)鉴定书。 8、依照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法院 诉讼 、判决基本程序 一、起诉。主要是原告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 ,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个别情况下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 二、受理与 立案 。法院接到起诉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开庭前准备 1、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 答辩状 副本。 2、确定审判组织。 3、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 4、确定审判人员是否自行回避。 5、审查并确定案由。 6、确定当事人范围、通知遗漏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7、审核诉讼材料。 8、认真调查和收集 证据 。主要方法有: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要求当事人、第三人提供证据;询问 证人 、鉴定人;提取物怔、书证、视听资料为证据;勘验物证、现场。 9、查清是否需要采取 证据保全 措施的情况。 10、查清是否需要采取 财产保全 措施的情况。 11、查清是否有需要 合并审理 的情况。 12、查清是否有分开审理的情况。 13、查清是否有法定 不公开审理 的情况。 14、制定庭审提纲。 19、开庭通知及公告。 四、 开庭审理 1、开庭预备。 2、审理开始。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 代理 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4)互相辩论。 5、法庭调解:行政案件不适调解。 6、合议庭评议。 7、宣判。案件审理终结,合议庭就当事人在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决定后,当庭予以宣读。 医疗纠纷在如今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给医疗工作者带来巨大的压力,医患关系也是出现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了很大的问题,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规定,如果发生医疗肌肤嗯,首先可以进行的就是能够协商解决,协商无果还可以向医疗部门进行反应,医疗部门依法可以进行解决。
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医疗纠纷处理 流程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 医疗纠纷 或投诉发生后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 人民调解 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 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 司法鉴定 或 医疗事故鉴定 ,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医疗纠纷处罚 1、对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当事人,无过失的,免于经济处罚和 行政处罚 。 2、对因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或因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当事科室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40%。 3、对引发医疗纠纷的责任科室,在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当季的质量考核中,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或否决。对因医疗纠纷(包括当年及以前的医疗纠纷)造成全年经济损失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的责任科室,在当年的各项评比中一票否决。 4、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 警告 、记过、记大过及降级、降聘使用,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0-15%,科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2%,科副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 5、科室未完成年度医疗安全责任目标,扣发第一责任人年度兑现金5%,扣发第二责任人年度兑现金2%。 6、对引发医疗纠纷,受到警告及行政以上处分的个人,在受处分后一年内,不能参加各种先进评比、职称晋升、不安排外出进修及学历学习。 7、引发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各级上级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人不请示上级人员或不听从上级人员指导,擅自行事引发医疗纠纷,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8、进修、实习人员引发医疗纠纷,由其带教老师承担责任。如未安排带教老师,由科主任承担责任。 9、对医疗纠纷发生后,不配合调查、处理,弄虚作假,推托责任,隐瞒事实真相的,或利用纠纷制造矛盾,扩大事态的,要对当事科室或有关人员从严处理。 10、医疗纠纷结案后两周内,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就该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根据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责任人数及承担经济处罚的比例数,连同“乘机安全小贴士”安全出行要重视行政处罚意见一并写出总结报告相关管理科室。 11、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院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责任大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最终处罚结果。 12、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相关管理科室按照本规定通知结算中心,劳资科执行。对责任科室的经济处罚款项,在当事科室经营收入扣除。对责任人、科主任及科副主任的经济处罚款项,在当事人 工资 、 绩效工资 及其它收入中一次或分次扣除(保证月生活费500元)。 病人和医生因为医疗纠纷的问题现在是越来越多的,但实际上这是谁都不想看到是一种事情,遇到 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首先应该是找到解决纠纷的办法,然后在选择正确合适的法律途径去解决,而且这样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只有用正确的方式处理才能让对方得到应有的处罚。
卫生局对医疗纠纷的处理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条例》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一、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结果报告 ,并且当事人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