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涉嫌交通肇事罪,肯定会吊销驾驶证,并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主责,如果没有其他情节,一般是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怎样判决解答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承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犯本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是主要责任的,不判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负主要责任驾证是吊销还是降级处理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负全责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构成交通肇事罪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即使对方己谅解,驾驶证也不是降级,而是吊销。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法院会怎么判?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致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等情形的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第13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2条第1款第1项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101条规定,由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还判刑吗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负同等责任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判刑;
2、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如果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因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负主责驾照A1A2应怎样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致一人死亡,车辆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员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驾驶证是AR,那么根据交警部门相关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法律规定的,首先造成人员死亡,负主要以上责任,会依法追究杨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你的交通肇事罪,并且吊销你的驾驶证,全部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