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因车祸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
交通事故有责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赔偿标准是怎样
交通事故与工竞合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是可以兼得的,对于在赔偿的过程中一般情况是采用互补的原则,只要是不让受害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则两者的赔偿才可以算是合理的、合法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交通事故有责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2019
交通事故有责一方死亡怎么办解答交通事故有责一方死亡的也无法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有责任一方的车主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了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不可以免除的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不够的部分由赔偿义务人用其遗产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主要责任驾驶人怎么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造成一人死亡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附带民事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致主要责任人死亡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的一种安全事故,而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需要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但事故有可能造成责任人死亡,那么交通事故致主要责任人死亡怎么赔偿?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致主要责任人死亡怎么赔偿
案情介绍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交通事故致主要责任人死亡
原告谢某与原告钟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12月27日12时40分许,冯某驾驶被告梁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载有二原告之子谢小声、被告梁某等人,驶至荆州市XX工业XX路路口时,与贾某驾驶的车主系被告某运输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冯某及二原告之子谢小声(化名)死亡、被告梁某等5人受伤、二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冯某、贾某分别应负该事故的主、次要责任,二原告之子谢小声不负责任。
事故发生后,荆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双方赔偿进行从中调解,但原被告双方未达成协议,故终结调解,二原告将被告梁某及某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540 元 、丧葬费7155元、死亡赔偿金200000元、交通费1037.5元、住宿费345元、误工费99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8000元合计298007.5元,扣除被告先行支付的10000元后,二被告还应再赔偿288067.5元,被梁某、某运输公司应分别承担60%、40%的责任。
法院判决:按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法院在经过审理和查明事实之后,对于原告主张的交通费1037.5元和误工费990元予以确认,属合理赔偿;对于丧葬费7155元的赔偿主张,认为过高,最后确认为6635元;对于死亡赔偿金200000元,因受害人谢小声系学生,属城镇户籍,故赔偿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88000的数额,主审法官根据损害后果、被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最后确认为20000元。
综上,确定二被告赔偿原告共计229547.5元,其中,判决被告梁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160683.25元,被告某运输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68864.25元,扣除已赔偿款10000元后为58864.25元。审理费6831元,由二原告负担1030元,被告梁某负担4710元,被告某运输公司负担1091元。
律师说法: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根据实践中中具体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目前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体由以下五个因素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由法院主审法官根据以上五个因素进行酌情判定。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交通事故致主要责任人死亡如何赔偿”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死亡的,一般由保险公司在额度内进行赔付,如果超出额度的,由主要责任人的个人财产进行赔付。
@2019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主要责任判几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的,如果行为人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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