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侵权行为责任中国法律规定且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 要有两种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 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在我国对于雇佣关系的法律责任规定如下: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哪些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孩子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候和同学做游戏,磕断两颗门牙,被告人需要付多少责任和多少赔偿款?多大的孩子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决定是限制行为能力责任人,还是无行为能力责任人。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你说的被告人是谁?你都没说被告人是谁,犯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了什么错误,何来“负多少责任和多少赔偿款”?
——你说的情况,通常就是用两个孩子的保险承担医药费,不足部分双方家长均摊。
坐牢后民事赔偿怎么办?坐牢后民事赔偿也需要赔偿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因为坐牢属于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赔钱属于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了刑事责任后,有民事赔偿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赔偿的具体项目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在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民事赔偿责任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民事行为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有哪些,赔偿义务人应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附带民事诉讼 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遗产继承人 ;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