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被害人死亡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亲属未提附带民事诉讼,亲属能否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附加流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也圈定在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直接损失范围内,对于经济类犯罪的犯罪所得,法院也会依法追缴并退还给被害人,因此,被害人是否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刑事诉讼本身没有任何影响。涉及重大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可以通过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方式拒不谅解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法院在最终的定罪量刑时会结合该因素及案件的性质、重大社会影响作出公正判决。
如果非要说会有影响,那可能存在于这种场合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被害人一方自愿放弃民事赔偿,而是强烈要求对被告人重判。由于被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为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不到任何恢复,法官可能会因此而在自由裁判权的限度内科以较高一些的刑罚。
1.直系亲属中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当事人的近亲属。近亲属依法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当然可以发言。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参加诉讼,不用办委托手续。3.不是所有的直系亲属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只有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如直系亲属没有接受委托,则不能在庭审中发言。
亲告罪被害人死亡的,近亲属是否可提起刑事诉讼首先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亲告罪也就是刑法意义上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虐待罪。
其次,如果本人没有不敢告诉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未告诉的,那么近亲属没有权利提起诉讼。
第三,被害人死亡,如果在诉讼前,那么近亲属无权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被害人是因为上述其中行为死亡的,那么应该是公诉案件,则有权利报案至公安机关。
近亲属范围规定具体是怎样的一、民事 诉讼 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考法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 刑事诉讼 中的近亲属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法条:2012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 扶养 、 赡养 关系的亲属。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刑事诉讼法关于“近亲属”的规定(第82条)是:“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事通则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近亲属的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显然,刑事法与民事法关于“近亲属”的规定不统一, 刑法 上的近亲属概念的范围比民法上近亲属概念的范围窄的多。与刑事法相比,民事法将近亲属的范围扩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范围也未限定于同胞兄弟姐妹。 其实,近亲属不论在刑事法还是在民事法上,都有很重要的法定权利。在刑事法上,近亲属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近亲属,他们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 取保候审 的权利;要求解除超过法定期限强制措施的权利;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 申诉 的权利;获知判决结果的权利; 死刑 犯被 执行死刑 前申请会见的权利;司法工作人员是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时,担任 辩护人 的权利。二是被害人的近亲属,他们享有的法定权利是:是否同意为辩护 律师 提供 证据 的权利;委托诉讼 代理 人的权利;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或起诉的权利;对于刑事 自诉案件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有权向法院起诉。在民事法上,当事人的近亲属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譬如,《 继承法 》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 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显然,刑事法将祖父母、外祖父,孙子女、外孙子女,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统统排除在近亲属的范围之外是不妥的。从亲等关系上看,祖父母、外祖父,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兄弟姐妹同为二等亲,而前者为直系血亲,后者为旁系血亲,因此,刑事法将祖父母、外祖父,孙子女、外孙子女排除在亲属之外,没有一点道理。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为自然血亲,与同胞兄弟姐妹并无不同,而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为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没有理由将他们区分开来,刑事法上的歧视性规定是不合理的,有违亲情人伦。 另外,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使青少年人群的亲属群体越来越小,如今20岁以下的孩子,有“同胞”兄弟姐妹的已经很少了,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的也是少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近亲属的范围不宜规定的过窄。加上流动人口的增加,人们身边的近亲属越来越少了,如果当事人卷入刑事诉讼而身边仅有的为数不多的亲人却无法享有近亲属的权利,说明立法已经远离了现实,需要修正。因此,笔者建议,刑事诉讼法在修订时,关于近亲属的规定应当扩大,将第82条第6款修改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上文中区分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近亲属的范围。诉讼的类型不同,那么对应的近亲属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而这点也是需要我们重点注意的地方。另外,在婚姻关系中禁止近亲属 结婚 ,而这里的近亲属就包括了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交通事故被害人死亡,司机负主要责任被害人近亲属有什么诉讼权利被害人近亲属依法享有控告、申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的权利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如果被害人近亲属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已经提起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那么法院不通知近亲属到庭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的话就属于违反程序刑事被害人死亡近亲属权利 ;但如果近亲属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话,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被害人近亲属到庭,那法院的行为就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