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工伤职工大腿装假肢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时膝以上缺失,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4四级”“14)一侧膝以上缺失”之规定,应当评定为四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的,享有以下待遇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安装假肢国家标准1、截肢部位
根据ISO 8549—2规定的系列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对与制作假肢接受腔有关的截肢部位表述如下:
a)部分足截肢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
b)踝离断;
c)小腿截肢(膝下截肢);
d)膝离断;
e)大腿截肢(膝上截肢);
f)髋离断;
g)骨盆切除。
2、力传递性能
注:力传递性能与接受腔形状有直接关系,这些力对接受腔的支撑、稳定及悬吊是必须的。
3、支撑
支撑的主要方法表述如下:
a)近端支撑:即通过接受腔近端区域的形状产生的基本支撑力;
b)远端支撑:即通过接受腔远端区域的形状产生的基本支撑力;
c)全面支撑:即通过接受腔的整体,而不是在任何近端或远端的形状产生的基本支撑力。
4、稳定
稳定有前后、内外及旋转三个方面的要求。必要时,说明与这三个方面与稳定有关的接受腔形状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假肢有没有什么规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 第33号
假肢费用赔偿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432
《组件式髋部、膝部和大腿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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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假肢费用标准文件假肢费用赔偿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432
2015-08-10
1、本标准规定了假肢费用赔偿鉴定的委托、受理、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对因肢体残疾需要配备普通适用型假肢的费用进行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 13461 组件式小腿假肢 GB/T 14191.1 假肢学和矫形器学术语 第1部分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体外肢体假肢和体外矫形器的基本术语 GB 14722 组件式髋部、膝部和大腿假肢 GB/T 18027 电动上肢假肢部件 GB/T 18375(所有部分) 假肢 下肢假肢的结构检验 MZ 002 自身力源上肢假肢
3、术语和定义 GB/T14191.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委托
4.1需要对因肢体伤残而配置普通适用型假肢的费用进行鉴定时,可向具有假肢费用赔偿鉴定职能的机构提出委托。
4.2 委托假肢费用的赔偿鉴定时,应提交正式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 a)委托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委托时间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 b)受鉴定人(肢体伤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及肢体伤残情况; c)委托的要求。
正式假肢的标准是怎样的?1.有较好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的下肢代偿功能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能稳定便利地支撑人体完成行走站立坐蹲转体上下台阶等动作2.假肢结构不能过重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要轻便灵活且经久耐用主要部件应采用标准件,以便于维修和更换;关节要多功能,尽量接近人体生理关节;连接件要便于对线调节,且能紧固牢靠3.接受腔设计制作合理,不仅与残肢适配好无压痛等不适感,而且要保证截肢者稳定地控制假肢,还要穿脱方便卫生便于清洗4.外形逼真,双腿长短一致,装饰外套国家大腿假肢标准 的形状质感颜色要接近患者健肢5根据特殊需要(如洗澡或游泳用田径运动用)制作的专用假肢,要符合患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