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的医疗期。”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病 非因工死亡】《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现各地已调整),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一个职工不是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意外死亡.请问.该工厂需要负责任吗?如果需要负应该按照什么法来负?如果即不是在上班时间发病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也不是在上班时间死亡,更不是职业病死亡的话,单位不负责任,只需给予一般的丧葬费用即可。
如果是上班时间发病,死亡时间在48小时以内(可以不是上班时间),按下列规定
1、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该职工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
2、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作时间因非工死亡怎样赔偿?工作时间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非工伤死亡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工伤认定确认不是工亡的,可以获得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法律依据参考如下: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公司员工不是在工作时间意外死亡公司需要负责任吗如果员工不在工作时间意外死亡一般公司不负责任。如果在公司院内和办公场所内部公司员工意外死亡公司必须负责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的。如果公司和企业员工如果在下班回家路上遇到车祸和不可预测不是职工在工作中死亡 的情况下意外死亡公司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