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跳楼死亡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具体的赔偿费用一般需要家人跟单位进行协商。
员工在单位自行跳楼死亡是不考虑工伤的,由于各地对于在职人员自愿死亡的制度不同,一般情况下遇到职工自愿死亡单位应该及时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对该事件进行核查。若确实自愿死亡,而且当地没有相关政府文件提及补偿员工死亡抚恤金的情况下,那么具体补偿就需要家人跟单位进行协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在工厂内跳楼自杀死亡赔偿标准不需要负责。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的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扩展资料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格力公司员工跳楼,家属要求赔偿80万,董明珠怎么回答的?董明珠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这个名字在如今这个社会可谓是叱咤风云,家喻户晓,现在的商业世界,基本上都是以男性为主、李嘉诚、马化腾、马云、曹德旺、王兴......
这些名字代表的都是男性商人,而董明珠的出现却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一抹柔情,让它不再是那么枯燥、暴力、且无趣。董明珠的意义不亚于古代战场上的梁红玉,叱咤风云的花木兰。
很多人提起董明珠,无一例外的都是说她霸道强悍、说其冷血无情,更有甚者,说她是被金钱冲昏头脑的女人,六亲不认。
可董明珠听到这些针对她的言论却非常淡然的表示:“我只是一个商人,铁血、柔情难两全!”
董明珠的崛起
董明珠的一生,可谓是大起大落,精彩纷呈,她出生于南京的一个普通家庭,从安徽省芜湖干部教育学院统计学专业毕业之后就一直在南京一家化工研究所做行政管理工作。后来结婚生子,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宝宝。
36岁之前的董明珠,婚姻幸福,事业安稳,家庭美满,但是这一年噩运无情地向他袭来,丈夫患病去世,家里一切负担都落在了这个年轻女人的身上,而这也成了董明珠人生之中的转折点。
1900年,董明珠来到了上海加入了格力集团,1992年,董明珠在安徽的销售额突破1600万元,直接占了整个公司的8分之一。
这个表现惊艳到了所有人,一战成名的她,被调往了几乎没有市场裂缝的南京,可是董明珠却再战成名,签下了一张200万元的空调单子个人销售额上蹿至3650万元。
一次次的坚持,一次次的努力,一次次的惊艳,让她爬到了现如今的地位,很多人只知道她在舞台上,在荧幕前叱咤风云,但谁也不知道她偷偷付出过多少努力。
这这是一场谁也复制不了的道路,是一条独属董明珠的道路。一个人一定要有自己的追求,不能只考虑眼前的利益,董明珠的强硬让她练就了一只优秀的干部队伍,对经销商毫不退让,对亲戚朋友也绝不徇私,不讲情面,始终一人艰难前行。
而现如今,格力集团与董明珠这个名字已经牢牢的绑在了一起,再也不可分离,并且未来也将会在公司文化上留下非常浓厚的一笔。
格力公司员工跳楼,董明珠如何处理?
在董明珠的格力集团中,曾经有一位员工由于生活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他选择从公司楼顶一跃而下,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件事情在或有心或无心的“艺术渲染”之下,很快的便发酵了起来,而董明珠一度被推到公众眼前,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舆论压力。
此事发生之后,死者的家属要求格力公司付出八十万人民币的赔偿,警方在介入这件事情后表示这位员工跳楼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家庭琐事引起,其实归根结底与格力关系真的不大。
而董明珠也是非常厉害的一位人物,她公私分明又无所畏惧,直接在媒体面前说道:“对不起,按规定,我们只能赔偿7万元。”
当初许多人说董明珠铁血无情,甚至给她取了一个“铁娘子”外号,面对死者家属的大吵大闹,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董明珠依然坚持客观公正。
但同时,这位商业上的女强人毕竟是为女人,她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柔情,当她得知这家人的家庭条件确实很贫困之后,她不但以个人的名义发动格力的全体员工一起募捐10万人民币,并且还承诺以后会竭尽全力帮助这个家庭。这手操作顿时让董明珠博得了满堂喝彩 。
她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外表霸道的同时内心又充满了柔软,用外冷内热来形容她,我觉得正是恰如其分。她曾说道“做人要有原则,对别人负责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你是这个企业的员工,也要对这个企业负责”,一个人再有能力,如果企业垮掉了,个人还能存在吗?
很多时候这种事情无法两全,但是董明珠就是凭借自己的一贯“铁血”风格才走到了今天这个程度。
格力员工在公司跳楼,家属要求赔偿80万,为何董明珠只给7万呢?想要成就一份成功事业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内心必须最好一切坏消息的准备。
不论在社会上任何领域,拥有一颗机智的头脑是所有人成功人士最大的收获。
对于格力这个名字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我们已经再熟悉不过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了,甚至对于格力品牌,已经是每家每户最常用的电器之一。
在董明智的带领下,格力名声一直在逐渐上升,并且在保证销量的同时,质量一直排在第一位。
经营这么大的公司,董明珠在事业上也承载着无数生活上的压力,甚至在实现事业步步上升的过程中,公司员工面临的事情也非常多。
引起网络热议便是格力员工在公司跳楼,痛惜亲人的离世,家属直接向董明珠“狮子大开口”索要80万的赔偿。
面度这样的事情,在网络上也引起不少人热议,但董明珠并没有因为网络的热议,再加上家人的无理取闹而迷失心智,将整件事情了解清楚后,直接对家属表示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对不起,只赔7万。
究竟发生了什么,董明智只赔偿7万呢?
01
每个人都生活在贫困的生活中,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未来辉煌的事业。
董明珠也是如此,没有出色的家庭背景,也没有亲人的帮助,一切成功都是依靠自己的双手来完成的。
准确的说,曾经的董明珠也是一个较小的女子,被人捧在手心小心翼翼的呵护着,是爱情的变化,董明珠整个人都变了。
对于爱情,她倾尽所有,甚至为了爱情,不惜家人的反对,婚后,两个人的生活一直很幸福,孩子的到来,更是加重了他们的生活,但是董明珠感谢在艰苦中寻找快乐。
是丈夫在生活中发生意外,不幸离开了他,从此一个温柔较小的女子,带着孩子成为一名单亲妈妈,为了不让孩子受太多委屈,董明珠一直承担着生活的压力。
为了赚更多金钱,董明珠来到格力公司从最底层的员工做起,每天加班加点的工作,只为赚取更多金钱。
02
是她对生活的上进劲,再加上生活的压力,在格力公司中的到不少人帮助。
拥有聪明的头脑,在哪里都会发展成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一步一步上升的董明珠,在格力公司中的到不少人重用,渐渐在公司中有了自己的股份。
是时间的变化,在加上自己不怕辛苦的勇气,董明珠稳坐格力懂事长位置,一人经营这整个公司,舞台变大,自己的内心也变了很多。
渐渐“铁娘子”的称号被挂在董明珠的头上,权利越大,在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也非常多。
可以说在董明珠的经营下,格力业绩在逐渐上升,上升的同时,在生活中面临的事情也将越来越多。
03
生活不怕遇见事儿,就怕一个人处理事情的方式。
那件事情,可以说是格力公司因热议做多的一件事情,正常工作的一名员工突然在上班时间在格力选择跳楼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活。
很快这个消息被传遍整个网络,众人热议中,只等董明珠一个决定。
甚至在董明珠做决定的事情,家属的无理邀请,更是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对于人们的热议,董明智并没有迷失自己的想法,选择轻生,必定是周围环境的影响。
这个人的身体并没有疾病,董明珠询问了所有跟他接触的员工,都没有寻找到真正原因,直到接触到这名员工的家庭,所有真相被揭晓。
原来这名员工在工作时,内心承受着家庭很大的压力,甚至矛盾慢慢恶化,最终让他在公司选择了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04
事儿归事儿,帮助归帮助。
看着家人悲痛的心情,董明珠也是一名有血有肉的人,但为了公司正常运营,忍着无数骂名,对家属表示:对不起,只赔7万。
随后以自己名义在网络上向这个家庭发起捐款,以表达失去亲人对家庭的慰问。
每个人都决定一件事情时,都有本质上的问题,董明珠也不想背负大众骂名,但为了公司以后正常运行,只能这样做了。
格力员工在公司跳楼,董明珠只赔偿7万,是否合理合法?董明珠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的做法是合理的。自己专门上网上调查了这件事情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这名员工主要是生活压力太大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所以才会跳楼自杀。按照格力公司的规定,这名员工的行为不属于工伤,所以董明珠只能按照流程赔偿7万元。这件事情在法律上来讲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董明珠为照顾这位员工家庭,便个人发起了募捐活动,来帮助这一家渡过困难。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个事情。
第一方面:企业方面。
如果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随意被篡改,那么这个企业的发展肯定不会长远。所以像格力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肯定不会随意更改制度。因此董明珠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而且这名员工也不属于工伤范畴。因此董明珠只能赔偿这位员工7万元的损失。从这一方面董明珠就没有做错,也是保障了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让其他人也心服口服。
第二方面:社会方面。
如果一个企业能够坚持自己的制度,就不会亏待自己的员工。那么这家企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就会进一步加大,这家企业的社会地位就会提高。而且像董明珠这样的公司老板,会更加注重自己企业的名誉,也会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因为只有更好地为员工服务,企业才能慢慢做强做大。如果企业不考虑员工因素,那么企业肯定无法走的长远。
第三方面:个人方面。
董明珠的这个做法让很多人称赞,因为她维护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照顾到了当事人家庭。从这个做法上可以看出董明珠是一个很有大格局的人,不仅能把企业和员工处理的非常好,而且也能改变社会对格力的看法。可以说董明珠的做法非常完美,既维护了公司尊严,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
总结:通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年轻人,如果自己的生活有不如意的地方,千万不能用死亡来解决。因为死亡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只有想办法努力工作突破困境,自己的人生才能一帆风顺。否则自己早晚不会被人生所打败。如果自己变得一蹶不振,自己的人生也会变得非常频繁,导致自己的青春被浪费。所以我们要有战胜困难得的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
富士康跳楼死亡能够获得多少赔偿富士康工厂跳楼死亡的员工获得赔偿金额的数目是不一定的。也可能无赔偿金,只有体恤金。
首先,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自杀身亡不属于工伤死亡,其亲属当然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获得相关赔偿。用人单位按照非工伤死亡事件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不存在任何过错的,用人单位并没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需要承担,只需按照单位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发放抚恤金即可。
三、如果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存在一定的过错,就应当依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进行赔偿,该种赔偿要依照过错程度的大小来确定单位的赔偿份额,具体个案各不相同。除了在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中能够找到法律依据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也有相关规定:
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员工因工作压力坠楼事件赔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但要证明单位对员工的自杀存在过错,举证难度显然较大。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自杀员工家属如果要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需要进行大量的取证工作,而且依法能够判决的赔偿金额一般也不会太大,个案之间差异也会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