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法律分析】
公司解散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的话会有补偿而不是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一)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公司裁减相关部门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解除裁减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要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自己辞职的,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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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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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散员工如何赔偿,很多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的劳动者都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解散员工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的情况,这就会涉及到用人单位解散员工如何赔偿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的问题,很多人会不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了解,以下分享用人单位解散员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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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司原因解散员工如何补偿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必须依据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被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而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公司原因解散员工如何补偿?员工在公司解散的时候,也可以看看自己可以拿到什么样的赔偿,该争取的赔偿一定要争取。
用人单位解散员工如何赔偿2
一、单位解散员工 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们有权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协商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解散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是不是说公司解散一旦启动,劳动合同就当然终止呢?这并不尽然,因为公司解散需要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清算程序中,公司清理的债权债务中应该包括职工的 “劳动债权”,如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法定应付款项。
而且上述 “劳动债权”是优于国家税收和其他债权清偿的。只有当公司经过必要的清算程序后,公司才能依法注销。而一旦公司注销,那么公司就产生法律上的人格消灭,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消灭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护。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必定是在公司清算过程中,选定合适的时间进行。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终止理应被认为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因此在公司启动解散程序时,公司应该在公告债权人的同时,通知全体职工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及相应安排。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解散的,则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此时就是不允许解散。当然,提前解散意味着就会提前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并不是因为员工过错导致的.,所以单位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解散员工如何赔偿3
公司宣布解散员工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需要支付赔偿,按照其工作年限进行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多少根据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从2008年1月1日起),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入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同时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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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订立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等,主要目的是为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了保护劳动者,但也适当的考虑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从法律的条文可以看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解散劳动合同终止,在用人单位解散后,就可以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大多数地方法规对此问题都有相关的规定,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海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关闭、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解散劳动合同解除还是终止,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认定。
劳动者是否应得到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劳动者的表现来确定,是否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没有法定义务,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国家另有规定,而国家目前没有公司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以前的法律、法规对此问题规定得不是非常的明确,所以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以上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看出依据明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用人单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更好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但根据 “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劳动合同法》未生效以前发生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应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发生的劳动合同终止,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公司部门解散,说是辞退我之后返聘,有没有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用人单位站点解散有补偿金吗 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