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如下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共计算六个月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总额。受害人家属除可获得丧葬费外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还可获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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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生命权丧失(死亡)的赔偿。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公民权的丧失。
因此,死亡赔偿金的本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的丧失为给付条件。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传统上有两种学说,即“扶养损失说”和“继承损失说”。根据“丧失赡养”理论,因被害人死亡,被害人生前所赡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因此失去生活来源,遭受财产损害,侵权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害。
但很多情况下,受害人并没有需要抚养的近亲属。为了利益的平衡,法律规定,侵权责任人还应当赔偿因被害人死亡而引起的被害人近亲属的反射性精神利益。我国2001年3月颁布的《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基本采纳了这一理论,将死亡赔偿金定义为精神损失。根据继承损失理论,侵害他人生命导致死亡,不仅侵害了生命本身的利益,还会造成被害人剩余岁月的收入“逃逸”,即造成其应得财产向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的损失。
所以死亡赔偿金应该是一种物质损失。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赔偿原则是受害人物质损害的范围,同时也将死亡赔偿金纳入赔偿范围,即决定了死亡赔偿金的财产地位。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者向交通事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支付的固定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死亡赔偿金根据被害人身份确定,赔偿标准为二等、一等。城镇居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补偿;二是农村居民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一般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应该说,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进行赔偿是有问题的,但这是规则。最高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司法解释采用“继承损失”说,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减少的补偿。以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户籍人员到城镇工作或定居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些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和生活费与城市户籍人员没有区别。因此,以死者的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市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2.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期限。具体来说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金是固定的。受害人60周岁以上,年龄每满一年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客体是剩余寿命,但不完全是剩余寿命。年龄太小的话,20年补偿完,年龄大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减一岁。死亡赔偿金依据的是“继承损失”理论,而不是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对于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对于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周岁);75岁以上的人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n:60周岁以下20年(含);60岁以上:n =(实际年龄-60);75岁以上的人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75周岁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3.特补原则是高而不低。第三十条规定了特殊情况下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不一致。受害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如果低,可以按照法院起诉地的标准进行赔偿,尽可能补偿受害人。
4.实际补偿金额的确定和一次性补偿的原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实际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一次性赔偿的原则。这张写了什么?至于第19条至第29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应当以过失相抵,司法解释第2条有所提及。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和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应当以过失相抵。
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或者过失赔偿权利的,应当抵销过失,分担损失。
5.选择要被起诉的法院。死亡赔偿金是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的,所以被诉法院所在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密切相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和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前,当事人可以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管辖标准高的法院更有利。在选择被诉法院时,需要考虑诉讼成本,如路途的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当地诉讼的便利性、当地的保护等因素。
6.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分配。交通事故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不仅造成公民生命的丧失,也给死者的亲属和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表现在巨大的物质损失上,精神上的创伤和痛苦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一个人的一生无论花多少钱都改变不了。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我国法律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规定死亡赔偿金,或考虑到上述因素,从实际出发,以货币赔偿的形式抚慰死者亲属的精神痛苦。这不仅是一种安慰,也是对肇事者错误行为的道德谴责。
体现了法律加强了对生命权的保护,也是重视生命权的体现。同时,部分死者生前或死后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其死亡造成家庭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观存在。给予一定的死亡赔偿金,也具有一定的经济补偿性质。由于死亡赔偿金具有精神抚慰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双重性质,其分配应根据立法设立该款项的目的和我国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接受者应该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范围内,因为他们的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是最大的。同时,由于死者非正常死亡,家庭不完整,对生活和工作影响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至于具体分配比例,只能确定一个原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应以稳定死者家属生活为主,精神赔偿为辅。
死者的配偶和死亡时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多一些,死亡时不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给予适当补偿。
7.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户籍在农村,但交通事故发生时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并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额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处理。
二、丧葬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支付丧葬费。
过去仅限于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很多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是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条例》办理的,以死者最近六个月的总收入为限。3000-4000元左右。包括一般尸体运输费和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聘用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但超过上述标准,经法院审查确有必要的,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处理的丧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补偿。
根据司法解释,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洁方便。
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一)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6个月的丧葬补助费;……
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固定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带薪停工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七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总额为六个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
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1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年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他医用费用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年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
甘肃省兰州市煤矿死人赔尚标准是多少?需要查受理案件法院地居民收入或死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居民收入后,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解释 》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按5年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七条 造成死亡的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交通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法律分析】
死亡赔偿金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的计算公式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有两类;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甘肃省2018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