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工伤和人身损害能同时赔偿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但用人单位先申请侵权损害赔偿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的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双重赔偿范围法律分析:工伤赔偿范围为,1、住院伙食补助费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2、停薪期间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的工资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3、医疗费用: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7、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8、伤残津贴;9、丧葬补贴;10、供养亲属抚恤金;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民事侵权的受害人。
工伤双重赔偿范围是工伤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如果是属于职工所在单位的责任,则工伤职工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福利待遇,但是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的赔偿。如果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了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则第三人是不能免除民事的赔偿责任的,即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标准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 依据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 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③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④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⑤工伤保险相对民事损害赔偿来说,有以下特殊的优点: a 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而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 b 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⑥发生工伤事故: a 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b 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理解可参照《保险法》上对人身伤害赔偿的处理。《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应当注意:对b种情形,认为“应当由该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其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予以补足,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不应计算在扣减范围内。这种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责任。”这种观点因违反《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故为错误的。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工伤与人身侵权双重责任工伤在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情况下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人身侵权双重赔偿。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且经工伤认定的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享受伤残待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是否双重赔偿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并存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的双重赔偿的。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构成工伤的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仍然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想问一下工伤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双重赔偿吗?外来来沪务工人员小孙在一家包装材料公司担任模具切工,公司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小孙不慎将手掌切伤,因伤残等级较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小孙要求材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者则以购买过商业保险为由,不同意工伤赔偿。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一次性向小孙赔偿工伤补助金24万元。与小孙相似,某厂车工小刘工作时被飞起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的铁屑击中眼球,造成8级伤残。由于该厂为职工购买过人身意外伤害险,便由保险公司为小刘办理了赔付手续,遂认定事故已处理完毕。然而,小刘要求企业再支付工伤补助金,企业表示保险公司已为其报销医疗费,领取了意外伤害保险金,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岂不成了双重待遇?遂拒绝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他人身损害及工伤双重赔偿 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后在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调解下,厂方最终向小刘支付了工伤补助金。近年来,一些企业主对工伤保险了解不足,以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没有区别,只要有一种就行,于是在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险后,就不再参加工伤保险。直到事故发生,方才明白个中“厉害”。其实,尽管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的作用比较相似,但两者并不能互相取代。因为,意外伤害险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主要赔付伤者的医药费。而作为社会保险的工伤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险种,工伤职工在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请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同时,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因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来说,在参保工伤保险后,职工一旦受工伤,包括医药费在内的相关权利和待遇都有保障。而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是职工的特别福利,若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工伤险,则构成违法。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为职工购买过意外伤害险,还须办理工伤保险。况且,除了一次性补偿,工伤保险还有一系列后续补偿,保障功能强于商业保险,后者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不能作为替代产品。因此,企业应及时通过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来分担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