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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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侵犯财产权有精神赔偿吗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精神赔偿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侵占如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原则上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的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能精神赔偿吗?

在侵权法上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赔偿”一词指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的是“填补性赔偿”。即侵权人赔偿给被侵权人的利益,是被侵权人所失去的利益。精神损害赔偿也不例外。也就是说,之所以要求侵权人对被侵权人给予精神赔偿,就是因为被侵权人的精神利益确实遭受到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了损害。

依据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侵犯财产权有精神赔偿吗

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精神赔偿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确定,应当遵循一般的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进行,同时应贯彻三条原则,这就是:

第一,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起到抚慰作用;

第二,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起到制裁作用;

第三,能够对社会起到一般的警示作用。符合这三项原则的赔偿数额,就是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

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

财产权的损害主要有物之失去控制、物之灭失、物之功能或性能减弱等几种状态,损害状态不同,采取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也就不同。

(一)罚款、罚金、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此种损害属于物之失去控制,相应的赔偿方式是返

还财产,恢复财产权人对财产的控制。返还财产包括金钱和其他财产的返还。国家赔偿只以返还原属受害人的财产为限。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损失的赔偿这3种侵权和造成的损害后果比较复杂,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有所不同,需要区别对待:(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如果未造成财产损坏、灭失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2)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遭受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给付一般按市场价格结合被损坏物品的新旧程度进行估价予以赔偿。

(三)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拍卖是公开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由专业拍卖机构、临时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或者人民法院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将财产出卖给竞价最高的出价者。如果财产已经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拍卖所得价款是市场对该物品的定价,此时的赔偿方式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但对于折价或变价处理的,则并非给付所得价款,而是按市场估价赔偿。因为折价或变价已使该财产受到部分损失。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应尽可能用拍卖的方式来处置财产。

(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在此种情况下,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即企业、商店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房租、水电费、仓库保管费、职工基本工资等,不赔偿可能取得的收益或者营业利润等。

(五)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损害赔偿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两层涵义:(1)我国的国家赔偿对于财产权损害原则都给予救济;(2)在赔偿财产权损害方面以赔偿直接损失为原则。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直接减少或消灭,其中不包括间接损失,即不考虑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或可期待性利益。

民事纠纷中关于经济方面的有权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无权。

民事纠纷中关于经济方面是无权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若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现有一人欠你钱不给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对你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失,如果立案,你无权申请除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了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他欠你的这部分钱之外的精神损失费。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非法,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而在这个案件中,侵害你的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造成你非财产上的损失(包括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的损害后果)。所以,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所以,民事纠纷中关于经济方面是无权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现有一人欠你钱不给,对你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失,如果立案,你无权申请除了他欠你的这部分钱之外的精神损失费。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有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交通事故要赔精神损失费要怎么赔

在我们决定赔偿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之前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我们仍然需要知道我们是否可以在交通事故中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如果没有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那么就不存在如何确定赔偿金额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的问题。在这方面,边肖整理了相关资料,并在下文详细回答了这两个法律问题。

1.交通事故中是否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的保险限额只有12.2万元,而这12万元中的医疗费1万元和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伤残、精神慰藉、损失时间的赔偿限额只有11万元。这样的话,如果受害人的死亡或伤残等级比较高,这11万元显然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所以需要在商业保险中单独赔付。但是,目前的商业第三方保险不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这部分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中得不到赔偿,就会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中无法赔付,在商业险中无法赔付的情况。

实际上,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有的在交强险中优先给付精神损害赔偿,将其他伤残赔偿判给商业第三者保险,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然而,也有法院优先考虑残疾保险赔偿等。如有差额,将判给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没有平衡,这部分精神损害赔偿将判给行为人,会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况,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最高法院考虑到了上述情况,对于这个问题,最高法院在(2008)皖法高法字第25号对安徽省高院的批复中,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之和大于交强险时如何赔偿:将这部分权利给予受害人, 而如果受害人选择在强制保险中优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受害人不选择,法院可以作出裁定。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赔偿?

根据现有司法解释精神,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经伤残鉴定评定为十级至一级)或者死亡,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将酌情作出判决;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未达到伤残程度)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是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者孕妇等特殊群体,即使赔偿权利人受到的伤害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也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死亡等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到目前为止,法院没有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但是,没有这样的案例,并不意味着赔偿权利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赔偿权利人有充分证据证明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其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以下方式:

残疾人的残疾赔偿;

(二)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

(3)其他损害的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造成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况;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利润;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不外乎人身和财产,但正是因为这两方面的损害,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精神可能会受到极大的打击和影响,从而出现精神损失赔偿。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赔偿,上面的文章已经回答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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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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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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