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国家赔偿 间接损失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的规定有哪些 《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除增加和补充个别款项之外,总体延续了1995年国家赔偿法直接损失方予以赔偿的基本原则。然而,何谓直接损失,笔者尚未发现哪部法律给予确切的定义释明,实践中也是由办案法官结合案情进行具体判断。一般认为,直接损失是已经取得的财物的损失,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换言之,直接损失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实在的损失,系现有财产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权利人有可能得到亦有可能无法得到的不确定的利益之丧失,是未来利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 诉讼 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分四项进行了明确列举,但这种对直接损失予以不完全列举的方法“无法穷尽纷繁芜杂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情形,将有关直接损失的理解留给法官在个案中揣摩。” 一般而言,利息、租金、利润、劳动报酬等并非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但从实践中看,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和部分法院的案件裁判已经将利息等间接损失纳入到国家赔偿的范畴。 国家赔偿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梳理: 《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第(七)项规定:“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 罚金 、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此规定是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在1995年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一项。修订之前,学界一直对返还金钱不赔偿利息的做法存有质疑。修订之后,“返还的财产是金钱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使得返还财产之赔偿更加趋于公平合理。”因此,对于返还金钱的赔偿方式,单独增加了赔偿利息的规定。《解释》第12条第(3)项规定,保全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当事人应支付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该贷款本金和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属于国家赔偿法中的直接损失。 一般而言,无论是存款抑或贷款利息,因属 孳息 之范畴,属于现有财产的可得利益,故不属直接损失。但就上述贷款利息而言,“如果这种情况下不作为直接损失予以赔偿的话,不仅要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也使依法受国家委托的金融机构蒙受损失,况且这种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予保护。” 国家的赔偿对于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约束,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自己一定要积极的积累有关的资料,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积极的作用,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国家赔偿的认定难度较大,自己一定要做好有关的准备。
简述行政赔偿的范围1、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的违法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其赔偿方式: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赔偿方式: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扩展资料:
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这类行为有四种: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其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返还财产;第二,恢复原状;第三,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法,是不是没有间接赔偿的说法,详情日下:《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所有赔偿都是只赔偿直接损失,而不赔偿间接损失,扣押车辆造成损害的只赔偿车辆损害,而不赔偿因扣押而导致的营业损失。
试述行政赔偿范围?所谓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两部分内容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前者指国家对哪些行为予以赔偿,哪些行为可以免予赔偿或不赔。后者则指国家对哪类损害予以赔偿,对间接损害、精神损害是否赔偿。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器城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上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行为。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赔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月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
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收入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20倍。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5、造成财产权损害的,能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按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财产已被拍卖的,给付拍卖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如何扩大赔偿标准的范围
(一)增加人身权中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权利受损赔偿标准
(二)不仅赔偿直接损失,还应有限度地赔偿间接损失
(三)设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1、合理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
2、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法律分析】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国家赔偿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的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国家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行政赔偿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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