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法庭辨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被鉴定为残疾的话,根据残疾等级,可要求相应的精神赔偿,一般一级5000元左右。 2、现在的情况,有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与本案无关,司机及家具店应该对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你方损失承担全责,但是由于医疗费暂时不知道是多少,构成几级伤残也尚无定论,现在签订私了协议,对你方不太合适。最少等病情稳定,鉴定伤残等级后再定赔偿,现在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对方开家具店的不担心他会跑了。另外还请交警扣押事故车,或让对方提供担保金。 3、受害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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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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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被扶养人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生活费这么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从事故开始之日计算到孩子成年。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一般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年龄每增长一岁少计算一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事故几级伤残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查成交价 | 车型详解 )
交通事故对于大家来说肯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词了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大家或多或少都遇到过,但是,有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交通事故非常严重,那么关于赔偿问题,又有什么具体规定呢?我们遇到又该怎么办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几级伤残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相关规定规定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所以扶养费是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扶养费就越高。而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并不是同等的概念。按照现在的伤残等级划定,一般认定七级以下伤残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一至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认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时,不仅要依据伤残等级,还要依据受害人的工作性质(复杂程度)、伤害部位等因素综合判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100%,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法官酌情。《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生活费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侵权责任法》看似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似乎认为自《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的的,赔偿义务人无须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但在《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的前一天,即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 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二、被扶养人的范围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2)计划 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看完本文,我们可以知道,老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他们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就算是出于人道主义,在赔偿时要比其他情况严重得多的,当然这也是应该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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