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一、 交通肇事赔偿 误工天数如何计算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的休养时间为准,从 交通事故 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 交通事故误工费 计算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首先,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 劳动合同 、领取 工资 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 证据 相互印证。 其次,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 发生 交通肇事 后,肇事者应该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因住院而影响到正常的收入情况,那么是还需要赔偿对方误工费的,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中还会涉及到 医疗费 和 护理费 等方面的赔偿。
车祸扭伤未住院误工费只算15天合法吗?一、车祸扭伤未住院误工费只算15天合法吗? 车祸扭伤未住院误工费只算15天显然是不合法的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未住院的情况下误工时间应当由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来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 伤残 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车祸造成扭伤未住院的情况下,无法出具医疗机构的住院证明,难以证明误工时间。此时,当事人应当到用人单位开具误工时期未发放工资待遇的证明文件进行合法佐证,另外,误工时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不能一味的算15天来进行确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对劳动者的误工情况提供证明。
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费依据是什么?一、 交通事故 未住院误工费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费依据是根据受害人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的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 伤残 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未住院误工时间计算 :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误工费的赔偿是建立在当事人在误工期间工资收入减少,所以 赔偿标准 与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有直接关系。另外,如果在误工期间没有到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恢复,那么就应当根据具体的误工情况来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到用人单位开具误工期间未发放工资待遇的相关证明提交到司法机关进行审查,通过后可能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