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一、 精神损失费 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的损失计算,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 ,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精神损失费是法律酌情处理。 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规定: 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 工资 、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 退休 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抚慰金 精神损害 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 侵权行为 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 伤残 、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因此,关于误工费的赔偿,一般的赔偿是按照实际误工所损失的费用进行赔款,赔偿精神损失费可以依托法医开具的鉴定书要求相应的赔偿。也可以酌情进行法律处理。最好有医院或者法医开具的相关证明,再进行相应的金融补偿。
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怎么计算?一、 精神损失费 误工费怎么计算 机身损失费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营养费的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 ,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精神损失费是法律酌情处理。 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规定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 工资 、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 退休 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抚慰金 精神损害 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 侵权行为 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 伤残 、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谨慎损失费往往是通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来结算,而误工费的计算所受的因素是受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所影响的,实际赔偿之前的计算会影响到最后再案件审理时是否会得到对方的谅解,从而减少法律上面的惩罚。
出车祸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怎么算的法律分析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营养费的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精神损失费是法律酌情处理。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药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我们都知道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是最重要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那么医药交通费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 如何赔偿?其实这个是要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进行划分的, 医疗费 是受害人治疗期间的费用支付,误工费是对当事人因不工作所耽误的费用,精神损失费是当事人收到惊吓而生病住院所产生的费用,下面就让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我们具体的了解一下。 医药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赔偿? 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主张赔偿医药费、 护理费 、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涉及 伤残 ,还可以主张 伤残赔偿 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 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赔偿金 :根据 伤残等级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 丧失劳动能力 之前实际 抚养 的没有其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 根据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判定,可以得出哪方是事故方和受害方,然后受害方就可以直接向事故方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可以根据上述的内容进行参考。
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误工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的赔偿标准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1、劳动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最近三年收入总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 精神损失费 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 赔偿金 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二、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 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精神损失费 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 死亡赔偿金 ;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 残疾赔偿金 ;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 侵权行为 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我们国家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第20条明确的规定了误工的费用,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他的收入状况来进行确定的,在民事赔偿当中,要想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需要考虑到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