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关于上海市工伤等级认定标准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你可以参考以下: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一级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双下肢及上一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10)小肠切除90%以上;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二级1)重度智能减退;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9)双侧前壁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10)双下肢高位缺失;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2022分几个档次?一、 上海 市 工伤鉴定 标准分几个档次?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鉴定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的时效是多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 工伤认定 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 劳动能力鉴定 的申请程序。 三、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用人单位、 工伤 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备齐规定资料向区、县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2、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委托医疗机构协助; 3、鉴定位会员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4、鉴定结论得出15日内,及时送达给申请鉴定单位或工伤人员或亲属。并书面告知办理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的手续,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综上所述,上海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基本可以评为工伤,上海市各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开展工伤鉴定工作。鉴定标准分为10个档次,其中1级工伤情况最严重,被评上1级工伤的,基本 丧失劳动能力 ,需要和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拿到的 伤残 金是本人30个月的 工资 。
上海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范围如下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遭受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由于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收尾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由于完成工作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因公外出,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依据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他情形。
上海工伤鉴定等级认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全国都是一样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的。
目前全国法医鉴定机构使用的标准均为《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该标准是在2006年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规范。GB/T16180-2014代替GB/T16180-2006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2014--09--03发布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2015-01--01实施。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上海市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在上班期间或者去下班时候发生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的受伤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赔付标准分为十级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