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的中断、中止、延长,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期间早于、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是六个月,约定不明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的,保证期间是二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保证中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的诉讼时效也就是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它与一般诉讼时效相同,适用二年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的诉讼时效规定,起算时间根据保证合同来确定,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可以想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出诉讼时效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没有免除,但是保证人获得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了诉讼时效抗辩,也可以说超出诉讼时效后,债务人丧失了胜诉权。
拓展资料
担保法司法解释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担保法司法解释
保证期限内又延期的担保的期限怎么计算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的后果是为保证人设定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了保证义务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但这个义务不一定会变成责任,保证义务是否会变成保证责任存在或然性。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34条第2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消灭,从这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连带保证中,在主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时,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变成保证责任,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保证人就应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胜诉权消灭,诉权和权利本身不消灭,双方的自然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保证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1、我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若主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就不再产生保证人的保证责任。2、《担保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务人虽然没有清偿到期债务,但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其效力在于消灭实体权利,保证期间届满,权利本体消灭,永远不能希望它起死回生,这就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裁判机关可以据此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在保证人与债权人间不产生保证的权利义务关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连带担保的诉讼期限和担保的有效期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房产二次抵押逾期多久起诉一般整个流程完结时间为六个月。逾期超过90日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②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③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信用卡逾期90天以上就符合信用卡诈骗的条件,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持卡人。不过一般来说,银行不会直接采取起诉,针对信用卡逾期,银行会有所提醒催收,具体催收方式如下:逾期一个星期左右,短信催收。逾期一个账单日期,电话催收。逾期两个账单日期,上门催收。逾期超过三个月以上,银行进行法院起诉。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办信用卡无力偿还主要会产生如下几个影响:
1.逾期罚息和滞纳金如果是卡人在免息期内没有还款,那么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收取罚息,换算下来年利率在18%左右。除次之外,还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滞纳金收取的金额各个银行规定的不一样,以招行为例,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2.信用污点信用卡逾期必然会被记录到征信系统中,个人征信产生误点后,对于以后办理信用卡或者是办理网贷是极为不利的,轻则降低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重则拒绝贷款。
3.诉讼费用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仍未还款的,那么发卡银行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正常情况下,银行肯定会胜诉。而根据规定,在案件中,败诉的一方将要承担整个案件的费用,所以这一部分费用都由用户承担。
4.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我国《刑法》的规定,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持卡人出现经济困难,短时间内无法还清欠款,那么可以提前主动打电话给银行客服沟通申请往后延迟几天还,也可以选择使用最低还款或者是分期还款的形式,总之,建议大家一定要爱惜自己信用,养成良好的用卡和还款习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担保诉讼时效是多长?保证债务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的诉讼时效的起算和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不同的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而在保证债务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有很大的差别,我们分别来看:
1、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和最高法院上述“解释”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起算的时间是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必直接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权利。但是,此时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并不开始计算,只有等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主债务的诉讼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决生效之日,才开始计算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这样,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间就大大延长。反之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因除斥期间已过,则很快就丧失了对一般保证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权,亦即保证债权消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法规之所以这样规定,意在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尽早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
2、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对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规定,但在第二十六条中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条件和起算日期却只字未提。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忽,这是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承担义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又可以同时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义务后,才承担不能执行的部分的义务。
哪些方法可以延长债务诉讼时效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二次诉讼担保时效延期 ,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