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一、医疗费:按实际发生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的费用计算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经设区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四、辅助器具费:
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五、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数额=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5%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0四川省经济数据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4元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67元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0元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56元
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7924元;
(一)农、林、牧、渔业42,940元
(二)采矿业56,446元
(三)制造业49,093元
(四)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3,009元
(五)建筑业45,789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46,287元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9,063元
(八)住宿和餐饮业36,363元
(九)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6,065元
(十)金融业87,323元
(十一)房地产业53,248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083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0,666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8,106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他服务业37,401元
(十六)教育业74,604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86,251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9,877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36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川工伤九级赔偿标准2018年四川省九级 工伤赔偿标准 : 一、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工伤复发 期间的 医疗费用 。 1、职工治疗 工伤 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 停工留薪期 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 工资福利 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 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四川省 九级工伤 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为16个月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 侵权行为 或者其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 人身损害 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 扶养 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川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四川九级 工伤赔偿标准 2021年四川省 九级工伤 赔偿标准是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 一、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工伤复发 期间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的 医疗费用 。 1、职工治疗 工伤 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川工伤九级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四川 工伤 九级 赔偿标准 具体有哪些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 伤残 的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九级伤残:本人 工资 ×9 二、九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 伤残等级 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 九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6;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 九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10; 三、 停工留薪期 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成都地区的工伤可以参照《 成都市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 护理费 ,成都地区一般为60-80元/天。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六、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七、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007年12月12日出台《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的规定。 工伤标准 在当事人权益的赔偿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是自己经济赔偿的基础,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处理的麻烦程度是较大的,因此在生活中自己可以求助于有关的机构进行一定的处理,这样就可以有效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九级工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赔偿项目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根据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参看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表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四川九级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注:超出工伤保险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