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还需要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作为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川省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伤残 系数 注:详见第30条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25条内容 2、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或者 死亡赔偿金 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 扶养 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票据确定医疗费
二、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最高院人损解释》: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四、丧葬费
五、残疾赔偿金
六、误工费
七、护理费
八、交通费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
十、营养费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十二、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川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十级伤残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一共赔偿七个月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的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十级伤残人员个人7个月工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021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赔偿金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2、误工费赔偿金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四川省残疾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4、护理费赔偿金: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5、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抚养年限(扶养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交通费赔偿金: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8、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