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赔偿标准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根据《邮政法》的说法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民法典对快递损坏的赔偿标准【法律分析】
(一)在快递服务经过中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快件(邮件)发生延迟、遗失、损毁和内件不符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的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经营快递业务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的公司应当按照与用户的商定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依法予以赔偿。(二)公司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商定的,对于买下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买下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限定赔偿。对于未保价的快件,《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限定却有分别。《邮政法》限定,未保价的快件应按事实上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出所收取邮资的3倍。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在事实上中,如果消费者与快递公司发生赔偿纷争,快递公司更倾向于引用《邮政法》的限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流损坏物品赔偿标准物流损坏物品赔偿标准如下: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按照保价额赔偿快递物品损坏赔偿标准 ,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