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解答车祸撞死人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肇事者没钱赔偿的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判决作出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承担民事赔偿后,不能免除刑事责任的承担,其仍会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死人,没钱赔偿,会判几年?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且无力偿还赔偿金额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电瓶车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没有钱赔或者无能力赔偿并不会因此消灭赔偿义务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的承担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所以当出现无能力赔偿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可以以提供担保的方式延迟赔偿义务。若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协商,那么先调查一下对方的财产情况,因为对方没有钱不一定没有财产。如果发现对方有财产,拿到判决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对方有财产时随时执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发生车祸后,如果发生对方无力赔偿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让法院明确肇事方的赔偿义务,查明肇事方的财产,通过执行肇事方财产的方式赔付伤者的损失。如果肇事方确实没钱赔,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在后期若发现赔偿义务方,也就是肇事方有可执行的财产,伤者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司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通过拍买肇事车辆的方法来赔偿。如果拍买肇事车辆所得款项仍不足于赔偿,则要看车主与司机什么关系,如果雇佣关系,车辆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用关系,且车主没有借车没有过错情况下,可以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过错的情况,比如将车辆借给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了没有驾驶资格的人使用等,那么车主也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撞死人一直没钱还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