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具体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在工地上发生的 工伤事故 中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骨折占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了大多数,工人骨折后,要及时到医院就医,等伤情稳定后,工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 工伤鉴定 , 社保 局受理后,做出具体的认定意见。那么,骨折工伤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是什么?我国 工伤 等级分为十级,骨折是常见的工伤类型,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骨折工伤 伤残 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1、五级鉴定标准: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2、七级鉴定标准: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骼关节分离。 3、八级鉴定标准: 1、脊椎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椎不稳定性骨折。 2、3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4、九级鉴定标准: (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少于1/2者。 (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4)1节~2节脊柱内固定术。 5、十级鉴定标准: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二、申请骨折工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 十级工伤 赔偿费用是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社保局受理工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工人是骨折的,要根据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出具鉴定意见书,一般来说,骨折构成的工伤等级为七到十级,构成十级工伤的,工人可以一次性拿到七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在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等出院后找单位报销。
骨折伤残鉴定标准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4、髌骨粉碎性骨折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最新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