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关于6级 工伤赔偿标准 是什么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 的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享受以下待遇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 伤残 为16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 工伤 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6级 工伤赔偿项目 (一)、工伤 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 医疗费 、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二)、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 停工留薪期 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 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5元;在其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他地区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0元。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3000元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8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伤残津贴 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津贴为:用人单位应该保留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2000元则工伤职工每月可以领取1200元的工伤津贴。 如果工伤职工决定退出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 终止劳动合同 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 退休年龄 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为了生活方便或重新就业的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这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这种标准作出规定,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规定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中辅助器具 赔偿金 额的计算也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辅助器具费。 不同级别的工伤都有相应的 赔偿标准 ,不仅有着伤残补助金,还有其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一次性补助金赔偿标准一般遵循16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标准。而六级伤残津贴则遵循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的规定。
交通事故6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要计算 残疾赔偿金 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 司法鉴定 是小部分生活护理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农村标准;农村标准:4957元×(18岁-实际岁数)×50%÷2人,又叫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 交通事故 致残、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18606元×20年×50%=186060元、 护理费 :76元/天一般六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伙食补助费。”根据上述规定:6232元×20年×50%=62021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天3。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人的能力,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天51,医药费:根据 医疗费 发票确定,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13181元×(18岁-实际岁数)×50%÷2人,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一)交通事故 六级伤残 残疾补助金的概念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被 抚养 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2、营养费:30元/,生活护理费76元/天×365天×20年×50%(法官酌定比例)=202100元4:30元/。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 伤残等级 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 (二)交通事故六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是人身损害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的伤残6级吧
残疾赔偿金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20年(60岁以上递减、75岁以上5年)
精神抚慰金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般2.5万
误工费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本人工资*误工期
护理费:护理行业或者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期
住院伙食补助费:各地标准不一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广东100元/天
被扶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未成年计算至成年、60岁以上递减、75岁以上5年)/扶养义务人数
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按照实际收据报销
人身损害赔偿,六级伤残是多少钱人身损害鉴定为六级伤残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民事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50%(伤残赔偿系数)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50%(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50%(伤残赔偿系数)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50%(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5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50%(伤残赔偿系数)。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5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50%(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5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50%(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5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50%(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5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50%(伤残赔偿系数)。
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6级伤残应该赔偿多少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人身损害6级伤残赔偿标准 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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