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他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全文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的路段上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 (2)车行道宽度超过10米,不足14米的,机动车未在中间7米的路面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其余路面内行驶; (3)车行道宽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1.5米(人力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残疾人专车在两侧2.2米内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内行驶; (4)车行道宽度不足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边顺序行驶。 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1米内)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 4、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随后行驶的机动车未避让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临近时驶入机动车道诱发事故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5、机动车行经无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车行道未避让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事发附近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6、有机非隔离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疏忽, 追尾 撞击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夜间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7、非机动车行经公交车站(站牌左右30米范围内),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乘客急奔上下车的,乘客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车未靠边停车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次要责任; 8、在路段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无行人信号灯),与正常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认定需要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为依据,再结合现场事故的 证据 来判断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是否有减轻事故的情节。只有全面、客观,才能正确地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的路段上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
(2)车行道宽度超过10米,不足14米的,机动车未在中间7米的路面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其余路面内行驶;
(3)车行道宽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1.5米(人力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残疾人专车在两侧2.2米内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内行驶;
(4)车行道宽度不足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边顺序行驶。
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1米内)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
4、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随后行驶的机动车未避让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临近时驶入机动车道诱发事故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5、机动车行经无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车行道未避让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事发附近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6、有机非隔离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疏忽,追尾撞击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夜间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7、非机动车行经公交车站(站牌左右30米范围内),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乘客急奔上下车的,乘客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车未靠边停车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次要责任;
8、在路段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无行人信号灯),与正常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他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交通部门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从以下三个标准认定:
(一)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是责任认定的首要考虑因素,若没有因果关系,即使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也不应有事故责任。当然法定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除外。
(二)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即原因力的大小。
(三)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当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的时候,车主首先是要让交警来对双方进行责任的认定。那么,在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时的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1
意外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意外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二、 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
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来分配责任提供了法律空间;
2、 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
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例如,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确定记分分值所依据的原则也是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这方面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
意外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三、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反映了当事人行为对在形成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交通管理机关将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据其责任情况给予违法处罚和肇事处罚;现行处罚方式包括: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对其违法行为给予拘留或罚款、吊扣和吊销驾驶执照处罚;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2
超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中的超速可以通过司机供述、现场刹车痕迹来计算,但现在好多ABS的出不来拖痕是无法计算的。看车辆是否超速还要看要看此路段是否有限速等等。汽车行驶超速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汽车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
超速扣分标准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超速不记分也不罚款的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面三种情况下的超速是不记分也不罚款的:
(一)在限速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交通责任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不同的交通事故情形下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规则是什么?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1、在未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车辆未按下列路宽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一般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一)车行道宽度超过14米的,非机动车不在道路两侧3.5米范围内行驶,机动车不在中间其余道路上行驶;
(二)车行道宽度大于10米小于14米的,机动车不在中间7米道路行驶,非机动车不在两侧其余道路行驶;
(三)车行道宽度小于10米、大于6米的,非机动车两侧各1.5米以内(装有动力装置的三轮车或者残疾人专用车两侧各2.2米以内行驶),机动车不在中间道路其余部分行驶;
(4)车行道宽度小于6m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在道路右侧依次行驶。
2.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各1米范围内)行走的行人,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面的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承担同等事故责任;
4.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内被阻挡进入机动车道,然后机动车未能避免发生事故的,一般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接近时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造成事故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5.机动车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道路时,横过车行道的行人未能避让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如果事发地附近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6.在有机的、非隔离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过失撞向机动车道内同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夜间可以调整为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7.非机动车通过公交站点(站牌30米范围内)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承担同等事故责任;匆忙上下车的乘客一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公交车未靠边停车,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一般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建议: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注意什么,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注意什么?(1)根据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四个问题:(1)谁是原告,谁来主张权利?这看起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往往会弄错。造成人身损害时,受害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发生死亡事故的,死者(包括被抚养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质损失的,物质所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起诉谁,谁是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汽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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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员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 交通事故 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他方当事人无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 交通事故 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