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1—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
按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划分为十级,赔偿系数从100%至10%,分十级逐级递减。
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严重程度可以分为1级到10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标准。伤者出院3个月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伤者伤情已经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具体等级标准如下:
①一级残疾: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活动能力。
②二级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
③三级残疾:不能完全独立生活;往往需要一个监护人;明显的职业局限性。
④四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受到严重影响;职业种类明显受限;总是需要帮助。
⑤5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明显减轻工作,有时需要有监护人。
⑥六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可部分补偿,不能胜任原工作,有条件需要帮助。
⑦7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也可部分代偿;无法胜任更复杂的工作;长期活动会受到限制。
⑧8级残疾: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能够从事复杂的工作;社交能力受到限制。
⑨九级残疾:日常活动能力大多受限;他们的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了;社交能力大多有限。
主治10级残疾: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交能力部分受限。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明细表城镇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但不包括医疗费)。
有以下几个赔偿项目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
1、要凭发票的医药费
2、后续的治疗费用
3、营养费:大概100元/天
4、伙食补助费:大概100元/天
5、护理费:100元/天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7、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大概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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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如下1、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 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4、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伤残10级伤残赔偿标准 1、城镇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7.3万元;农村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1.87万元; 2 、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1—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是如何规定的(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