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你好朋友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这里残疾人等级鉴定,只要选择市人民医院进行医学鉴定就可以,这都是残联指定的定点医院,现在都是在医院,直接进行鉴定。
残疾鉴定是否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院进行?残疾鉴定是否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院进行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这个肯定是了。因为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你的户口是在那里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你要办理残疾证的话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就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中国残疾鉴定去哪里做?在哪里去做?工伤伤残鉴定应到劳动保障部门下属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的工伤残等级鉴定委员申请鉴定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其余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的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主要需要病历、出院人出院小结、受损部位的影像和医疗报告等材料。
【法律依据】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第三条判定原则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齐齐哈尔市残疾人评残发证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残疾人评残发证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他残疾的人。第三条 凡具有我市户籍,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凭证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第四条 本市残疾人评残发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市、县(市)、区两级管理,市级发放制度。第五条 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负责全市残疾人评残发证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第二章 证件申请第六条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残疾人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未成年残疾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申请残疾人证,可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可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所在地村(居)委会代为提出书面申请。第七条 申请残疾人证,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他疗法不能恢复双眼视力或者经医疗机构认定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
(二)治疗一年以上未愈的听力障碍者。
(三)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治疗一年以上未愈的言语障碍者。
(四)持续一年以上未愈的精神、癫痫病患者。
(五)智力明显低于正常人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存在肢体残缺、畸形、麻痹以及脑瘫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者。其中,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导致运动功能障碍的,应当为最终治疗结束一年以上功能未恢复者(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第八条 书面申请残疾人证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以及监护人姓名、住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
(二)申请的主要事实或理由;
(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日期。第九条 书面申请残疾人证的同时,申请人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六张二寸免冠照片;
(二)申请人认为可证明自身残疾情况的材料。第十条 县(市)、区残联应当对书面申请进行初审,对经初审符合申请标准的残疾人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第十一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的残疾人应当到所在县(市)、区评残定点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并评定残疾级别。第十二条 评残定点医院由市残联和市卫生局确定后另行发文公布。第十三条 评残鉴定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完毕的残疾人证申请表和评残鉴定一并送交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在对申请表和评残鉴定核准后,及时将残疾人证申请表和评残鉴定报市残联。第三章 残疾鉴定第十四条 评残定点医院应当确定评残鉴定日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残疾鉴定应当由定点医院指定专门医生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及相关检查方法进行,不得放宽标准和简化检查方法。多重残疾的鉴定,应当以残疾程度较重、直接影响残疾人行动的残疾进行类别鉴定和定级。第十六条 对重度残疾及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县(市)、区残联应当组织办证人员和有关鉴定医师到申请人家中现场进行鉴定、办理相关手续。
有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在残疾鉴定过程中不予配合或经检查、观察存在故意作假可能的,应当进行特殊检查或者复检。第十七条 需做特殊检查和复检的各类残疾鉴定,县级定点医院难以完成的,应当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第十八条 鉴定医师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对经鉴定符合评残标准的,应当如实填写残疾类别及等级并签名、盖章后,送所在医院医务机构。鉴定医院的医务机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加盖本机构印章或评残鉴定专用章。
未加盖相关印章的评残鉴定无效。
成都哪里能做残疾人驾照申领鉴定?在成都能做残疾人体检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的医院有2所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八一康复医院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省医院。成都的这2所医院都可以鉴定残疾人申领驾照类型。这两所医院能判定残疾人能不能学车?
能学什么车? 残疾人作为中国公民也是拥有和正常人一样的考驾照的权利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只要满足以下这几个条件就可以了! 首先下肢健全并且运动功能一定要正常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下肢的不等长度不能高于五厘米。其次双手的拇指必须是健全的,每只手的手指必须要有三根是健全的,肢体和手指的运动功能也要正常。再然后躯干、颈部不能有运动功能障碍。最后就是听力了,两只耳朵分别距离音叉五十厘米也要能分辨出声音源头的方向。 虽然残障人士已经可以享受正常公民待遇考取驾驶执照,但是我们还需要一些申请材料作为辅助项,这样更容易帮助我们获得驾驶执照。首先我们要准备好身份证去照相馆照一版1寸的白底彩色照片,再然后就是拿着我们的身体检查证明了。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朋友们在体检的时候一定要去部门指定的权威医院。成都就两所医院(省医院、八一康复医院)可以做残疾人驾照申领鉴定。
在天津个人做伤残鉴定怎么做在哪儿做天津市残疾人鉴定需要到户籍所在街乡镇或区县残联申请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由街乡镇或区县残联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安排直观认定或到指定医院鉴定。
根据《天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发放管理制度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并建立天津市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全面管理《残疾人证》的发放工作。条件尚不具备的区县可暂时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
第五条《残疾人证》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乡镇或区县残联提出办理申请。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2.实行二级管理的区县残联根据《残疾评定表》的评定结果进行初审,符合标准者,填写《天津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一份,然后将《天津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中的相关资料和《残疾评定表》录入、扫描到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网上提交本区、县残联审核、签发人员审核、签发。对不符合残疾标准者,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将评定表一份交给申请者。
第六条申请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自愿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彩色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到户籍所在街乡镇或区县残联(三级管理到街、乡、镇残联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二级管理到区、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
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领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第一代残疾人证、彩色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到户籍所在街乡镇或区县残联(三级管理到街、乡、镇残联;二级管理到区、县残联)提出换证申请,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户籍已迁移但没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须向原发证街乡镇或区县残联申请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换证后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第七条 受理残疾人鉴定定点医院 :街乡镇或区县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对,经系统确认无误后,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安排直观认定或到指定医院鉴定。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第八条残疾评定:申领残疾人证,须依照《残疾标准》对申请人是否残疾、残疾类别、等级进行残疾评定。残疾评定分为直观认定和医院评定。
1.直观认定,对依照《残疾标准》能够直观认定类别和等级的,由受理机关办证人员开具《残疾评定表》(残疾评定表一式三份),指导申请人到本区县残联进行直观认定。区、县残联必须组成由分管副理事长为组长的3人直观认定小组负责直观认定工作。直观认定小组依照《残疾标准》直接填写《残疾评定表》,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并由所有直观认定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经相关部门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技术监局1996.03)、《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等2004.11.15)、《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国家质检总局2002.12)评定的肢体残疾人,其等级符合《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的肢体残疾等级对应关系者不再重新评定,按照对应关系确定其等级,直接发放残疾人证。由直观认定小组人员填写《残疾评定表》,明确记录参照依据、相对应的类别、等级。并将《天津市职工工伤证》、《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伤残军人审批表》;《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存归档。
2.医院评定,对于不能直观认定的,应给申请人开具《残疾评定表》(残疾评定表一式三份),并填写相关内容,指导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鉴定医院的指定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商市卫生局,根据全市医院资质和医疗资源分布状况共同确定(详见《天津市残疾人评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3.多重残疾者,经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可以进行一种或多种残疾类别的直观认定或鉴定。多重残疾的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类别为“多重残疾”。确定为“多重残疾”的,应在残疾人证备注中记录各类别及等级,并加盖公章。
4.残疾评定期限为:《残疾评定表》自开出当日起一个月内有效。超期后应重新领取《残疾评定表》。申请人应在开具《残疾评定表》五日内到指定的医院预约鉴定时间。
5. 持有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原《残疾人证》及档案资料中无残疾等级的、非指定医院鉴定的、原虽经直观认定,但在换证中确认为不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必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残疾人证》及档案资料中残疾类别、等级记载完整、明确,可以不重新进行残疾评定,直接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