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法律分析
宅基地是国家分给农民的保障性用地,但是,但是宅基地也不是分到农民手中,就会永远归农民使用,法律也规定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了一些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有下面一些情况,一是为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二是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三是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四是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五是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六是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会被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收回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的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可以注销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收回农民的宅基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的情形有:
(一)无特殊情况,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兴建的;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后又未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五)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六)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其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他情形。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村里可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吗?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我国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向集体申请宅基地。而根据最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村民就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了,而且是免费的。那么,村里可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经过审核批准后,村民对某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的,不像城里的商品房只有70年使用权。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也是可以收回村民的宅基地的。像《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就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收回的一些情形,而且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也作出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果村里要建公共设施,在村民会议讨论后决定要占用某户人家的宅基地,那这种情况下,该户村民应给予配合。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收回某户人家的宅基地,并不是无偿收回,而会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的。常见的补偿方式是补偿一处新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的话,会按房屋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PS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关于哪些事项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有详细规定。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对每块土地的用途都是有规划的,而且是不能随意改变用途的,要改变用途要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按规划用途使用是违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村里有权收回村民的宅基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我国宅基地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像有的村民,如果申请了新宅基地建房,那就要按规定的期限把旧宅基地腾退出来归还给集体的,也就是“建新要拆旧”,如果占用新宅基地建了房,旧房却不拆除,那也是不允许的。
以陕西为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农村村民住宅易地建新拆旧的,新住宅建成后,必须在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原住宅,将原宅基地交还土地所有者。”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建成新住宅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旧房交还原宅基地的,由设区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旧房,限期交还原宅基地。”
另外,长期闲置宅基地,村里也可以收回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总之,大家只要按规定来使用宅基地,就不用担心宅基地被收回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