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资料: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具体标准根据下列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
1、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3、自然人死亡后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为没有造成死亡残疾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规定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隐私权、死者人格利益等其民法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导致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