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优抚金明细表
2020年1月到7月(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可能又会调整),是城镇无业和农村户口2020优抚金明细表 的两参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并不是优抚金)每月是650元/月。依据是去年7月24日的、《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42号)第四条规定2020优抚金明细表 :
2020年优抚对象优抚标准一、根据市统计局公布2020优抚金明细表 的2019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2020优抚金明细表 ,按比例调整1—10级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含在乡残疾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1—4级残疾军人和5—6级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
二、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此次暂不作调整,待上级调整后再调整。
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本次暂不作调整,待上级相关文件调整后再调整。
四、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比例调整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五、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核军队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暂不作调整,待上级调整后再调整。
六、继续保留在自然增长机制以外对享受定期补助的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补助、对享受定期补助的解放战争和建国后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增发490元补助。在乡复员军人中的老党员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补助,上述各类对象增发的补助金在8月1日前兑现。
七、继续保留在自然增长机制以外对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补助(即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在12月底前兑现。
八、部分自费缴纳养老保险且已领取养老保险的优抚对象,此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不作调整,待上级调整后再调整。
九、此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要切实加强对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按时、准确、足额地把优抚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扩展资料:
优待对象
现役义务兵家庭(由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招录并授衔的预备消防士可比照执行);在部队获得表彰的现役军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和在乡复员军人。
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以及年老体弱、生活特别困难的在乡退役军人。
参考资料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0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对享受定期补助2020优抚金明细表 的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含同时期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补助、对享受定期补助的解放战争和建国后(即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含同时期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每人每年增发490元补助。
在乡复员军人(含同时期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中的老党员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补助2020优抚金明细表 ,上述各类对象增发的补助金在8月1日前兑现。
扩展资料
保留在自然增长机制以外对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补助(即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2020优抚金明细表 ,在12月底前兑现。部分自费缴纳养老保险且已领取养老保险的优抚对象,此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不作调整,待上级调整后再调整。
此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体现2020优抚金明细表 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要切实加强对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按时、准确、足额地把优抚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参考资料来源: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2年最新优抚政策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2020优抚金明细表 ,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2020优抚金明细表 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0250元、30250元和13650元。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0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3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9.1亿元,截至目前,共安排2020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02亿元。附:民政部最新优抚标准民发〔2020年〕174号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