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条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 申请行政复议 ,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公安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当事人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作为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因而,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 事故责任认定 正确与否,往往成了各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只要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而不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处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应当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中待证事实的真伪不承担举证责任。(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否起诉解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可起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起诉吗?对交通事故不服的不可以起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吗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就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复核审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能不能起诉交通事故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认定书与今后咱们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民事赔偿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关系非常密切。当你收到交警的认定书之后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认为交警划分的责任不公平。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其实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有明确的规定,唯一的途径就是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可以明确一点,当事人是不能对交警队进行起诉的,但是当事人有救济的路径。当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以及调查情况,出具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了相应的事故认定书后,会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家属,当事人或者家属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如果对事故认定书划分的事故责任等案件事实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注意这个时间节点,必须是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如果超出这个期限,除非能够证明特殊原因,否则这个权利就作废了,那么这个事故认定书就生效了,当事人必须按照这个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所以,如果你对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不符,先去进行复核申请,相关要求也告诉你了。直接去法院起诉,大概率是不会搭理你的。你已经经历过复核等,还不服的,才能去进行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明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千年的民事赔偿不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文件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有可诉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直接诉讼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可以直接 诉讼 。 根据《关于处理道路 交通事故 案件有关问题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通知》第四条,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诉讼 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和 伤残 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 行政处罚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据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作为一种 证据 ,而不可以此直接提起诉讼。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